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成立于2003年6月28日,为交通运输部直属一级事业单位,是国家海上专业救助机构之一。主要负责中国南海海域的国内外船舶、水上设施和遇险的国内外航空器及其它方面的水上人命救助;负责以人命救生为目的的海上消防;承担以人命救生为直接目的的船舶和水上设施及其他财产的救助;承担国家指定的特殊的政治、军事(战备)、救灾等抢险救助任务;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海运协定等国际义务。
南海救助局总部设在广州市滨江西路42号,下辖救助船队,应急反应救助队,救助后勤保障部和广州、深圳、湛江、汕头、北海、海口、三亚、阳江8个救助基地。现有职工841人,拥有各类救助船舶31艘,其中14000千瓦救助拖轮1艘,8000千瓦救助拖轮4艘,6000千瓦救助拖轮1艘,双体穿浪快速救助船1艘,近海救助拖轮8艘,其他船舶16艘,分别部署在珠江口、琼州海峡、西沙等重点海域的动态待命点值守。在交通运输部救捞局的统一领导下,在辖区水域部署救助直升机EC225一架,海豚式救助直升机三架,在珠海、湛江、三亚3个救助飞机值班站点值守,形成海空立体救助体系。
建局以来,南海救助局按照交通运输部党组的指示,努力打造“人员精干、装备精良、技术精湛,在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的专业海上救助队伍,发扬“把生的希望送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的救捞精神,在水上人命救助、财产救助、环境救助、抢险打捞以及其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中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各级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截止2011年4月1日,成功救助救援各类遇险船舶577艘(其中外籍89艘),救助救援遇险人员9621人(其中外籍人员989人),获救财产价值人民币153.38亿元。为维护我国海上安全,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履行国际海上安全义务,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6个,其中档案管理1人、基建管理1人、文秘2人、船舶政工干部2人。具体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4)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院校为“211工程”院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年龄计算时间至2011年6月30日。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