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区银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以上学历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银川市决定面向全国,为市属和辖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凡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报考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医疗卫生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
总计46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38人。其中,银川市市属37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19人,金凤区4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4人,灵武市5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5人。
招聘岗位中,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69人,中等教育学校招聘21人,其他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48人。
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银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为主方式,报名者需登录宁夏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2寸数码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外地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也可在我市医疗卫生招聘组和中学教育招聘组赴所在高校宣传时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获得表彰奖励等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一份;
2、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
3、填写《银川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二)报名时间
报考者应在2011年3月10日8∶00至3月25日12∶00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三)有关事项
1、报考人只能选择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能一人同时报两个以上岗位;
2、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3、报名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报考人提供的联络方式须有效、准确,便于随时联络,通知面试等有关事宜。
报名如有疑问可向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处咨询(电话0951-6888877)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按照招考岗位条件对应聘报名人员应聘条件进行审查。综合事业单位组按照招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属于岗位急缺但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较少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也可按照低于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医疗卫生组、中学教育组不设定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比例,审查合格人员均可纳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分为医疗卫生组、中学教育组和综合事业单位组分类进行。医疗卫生组采取面谈和实际操作方式,中学教育组采取面谈和试讲方式,综合事业单位组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知识测试方式,专业知识测试也可以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2、面试内容:以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评为准。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4月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考核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应聘岗位1: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核,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了解被考核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有关情况。考核合格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如出现空缺需要递补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体检时间和指定医院另行确定。
(五)履行聘用程序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6至12个月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履行正式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考核不合格者(含临床医疗卫生专业拟聘人员在12个月试用期内不能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其他未尽事项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七)工资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职称评聘等,按照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和银川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中共银川市委组织部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