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11年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原系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为加快实施医院人才强院的战略目标,更好地为患者提供服务,经我院研究,决定于二○一一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9名编内高层次人才。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及《关于进一步发挥现有人才作用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若干规定》(宁党办[2009]4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纪律,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个人报名、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二、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统招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
(四)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者年龄应在40岁(含)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者年龄应在35岁(含)以下;
(五)往届研究生毕业后,须有一年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截止至2011年3月1日);
(六)具备我院各专业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招聘专业及名额:
见后附《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11年编内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招聘形式
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主要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如部分岗位报名人数较多则采取增加笔试的方法,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 :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二)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
我院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进入招聘面试、考核范围。
2、面试
面试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进行,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管理办法》(宁人发[2006]118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资格复审合格者采取半结构化的面试方法进行面试。
3、综合素质考核
采取查阅本人档案、回访学校等形式,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在校表现、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4、上会
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和考核情况,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拟聘用人员名单。
5、向上级主管部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上报拟聘用人员名单,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正式聘用:
毕业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报到,且能按《就业协议书》中所约定的项目提供各类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医院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组织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予以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纳入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待遇。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 8日内(即2011年2月28日-2011年3月7日下午4点止)。
报名方式(可采取以下二种方式报名):
1、毕业生可直接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材料到我院组织人事处(科技楼902室)现场报名;
2、毕业生可将填写好的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材料直接传真至我院报名(传真:0951-4082981,传真确认电话:0951-6744348);
报名提交材料:专、本、硕学历及学位证书、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学校就业推荐书(应届生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往届生提供)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份。
联系人: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组织人事处 马老师
联系电话:0951-6744394,0951-6746027
传 真:0951-4082981
招聘网址:http://www.nyfy.com.cn/rsc
注:(1)报名表中的承诺书必须经本人签字确认;
(2)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网站公告。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原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