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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专业考试及面试公告

2013-12-08 12:30:12 字号: | | 【 打印 】

中华人民 共和国山东海事局(以下简称“山东海事局”)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已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www.mohrss.gov.cn)、国家公务员局(www.scs.gov.cn)和中国海事局(www.msa.gov.cn)公布(详见附件 一),为做好公开考试录用人员专业考试及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按照报考县(区)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确定为: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非通用语职位的合格分数线确定为: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的考生人选,按照招考职数1:4或1:3的比例在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不足1:4或1:3比例的职位,按申请调剂且符合职位要求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考试及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二、专业考试及面试时间

山东海事局专业考试及面试时间为2010年3月6日-3月7日;考生报到和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3月5日08:00-17:00时。

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通用英语,与面试一并进行。

三、专业考试及面试地点

专业考试及面试地点设在青岛远洋船员学院(青岛市江西路84号)。(面试地点及路线图见附件二)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2*50%+(面试成绩*9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0%)*50%

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人数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人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以上原则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专业考试及面试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面试报到时,须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和报考职位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三,请广大考生提前准备好有关材料。

经调剂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提交的材料与上述要求相同。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以及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七、面试确认

决 定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010年2月10日1700时前通过电话确认,同时将面试确认单(样本见附件四)传真至我局(确认电 话:0532-86671172,0532-86671175,传真电话:0532-86671179);同时,我局也将组织人员与考生进行联系确认。请 广大考生及时与我们联系,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如考生自愿放弃 面试,应在面试确认时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四)的书面材料传真给我局,传真电话:0532-86671179。如考生放弃面试后,不按要求提 交《放弃面试申明书》,我局将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及中国海事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其他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报到、面试,否则按弃权处理。

2、考生面试结束后,当日公布面试成绩,进入体检名单的于次日进行体检。

3、考生面试、体检期间的食宿自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特困生或低保人员本人(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体检费用由我局予以解决,但需在面试确认时提前告知。

4、面试工作正值春运期间,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安排好交通和住宿,注意安全。

5、请联系方式变动的考生及时告知我局,并保持联系工具畅通。

6、未尽事项请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中国海事局和山东海事局网站查阅或电话咨询山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7、山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0532-86671172, 0532-86671175。

E-mail:sdmsarjc@sina.com 。

8、中国海事局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监督电话:010-6529373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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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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