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为了做好我厅直属宁夏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研究生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宁人社发[2011]61号)要求和《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自治区教育厅直属宁夏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2011年,自治区教育厅直属宁夏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共计划公开招聘26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和资格条件详见《自治区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公开招聘研究生工作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管理办法》(宁人发[2006]118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手册》的有关要求进行。招聘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一)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考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到各招聘单位现场报名。需提交材料为: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3张;《自治区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
2、报名时间
报考者在2011年6月9日至2011年6月16日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1)报名地点:宁夏教育科学研究所(宁夏银川市新华东街67号,自治区教育厅五楼);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路)。
(2)联系人:宁夏教育科学研究所:刘志扬、陈惠英;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文晓梅、周学勇。
(3)咨询电话:宁夏教育科学研究所:0951-6023758;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0951-5618932。
4、有关事项
(1)新旧两个身份证只能选择其一使用;
(2)报名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如有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准确的联络方式,便于随时联络。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填写《自治区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公开招聘研究生面试人员花名册》(附件3),报教育厅人事与老干部处备案。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自治区教育厅人事与老干部处、监察室具体负责招聘的现场指导与监督工作,各招聘单位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人员名单报教育厅人事与老干部处备案。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招聘单位要求,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宁夏毕业生就业网公示7天。
四、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
五、福利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工资福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简单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举报电话:0951—6043632(教育厅纪检组、监察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