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2010年补充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环境保护部2010年补充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201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确定进入我部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及各职位面试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安排
面试地点:环境保护部机关
面试时间:2010年6月19日(星期六)全天
面试考生:报考环境保护部机关的公务员,报考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以及北方、上海、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的工作人员
具体地址:北京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地铁2号线车公庄站B口出站,公交车在车公庄站或官园站下车,官园桥往东100米路北。
咨询电话:010-66556183(环境保护部机关和应急中心职位)
010-66556170(核安全监督站职位)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考生须于6月18日上午10:30-11:30到环境保护部机关二楼多功能厅报到并接受资格复审。同一职位的考生将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待业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
(三)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须在面试当天8∶30进入候考室(二楼多功能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查验。截止当天上午8∶5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四)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面试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五)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六)按照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录用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
环境保护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