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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监测站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10 08:07:48 字号: | | 【 打印 】

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有关规定,自治区宁东管委会将组织实施2012年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有关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途径、招聘方式、招聘资格条件及有关政策,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监测站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一、简章查询可登陆下列网站:
1、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xhrss.gov.cn
2、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www.nxpta.gov.cn
3、宁夏新闻网:www.nxnews.net
二、政策咨询电话:
自治区宁东管委会办公室0951-5165287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951)5099118
三、报名咨询电话:
自治区宁东管委会办公室0951-5165287
四、举报电话:
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党群工作部(监察室)
0951-5165271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
(0951)5099016
特此公告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O一二年二月一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监测站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为了进一步推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监测工作开展,加强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监测站队伍建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有关规定,结合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以下简称宁东管委会)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岗位需要、专业对口原则;公开聘用、平等竞争原则;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我委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数量和岗位要求
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人员共4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人,具体招聘资格和条件详见附表“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监测站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
四、招聘程序、步骤
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由自治区宁东管委会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于2012年2月8日至2012年2月13日到宁东管委会环境保护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7号宁夏银行总行8楼809室)进行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信箱报名。
联系电话:0951-5165287
联系人:陈建伟 赵龙
电子邮箱:nxzhaolongt@163.com
(3)资格审查与确认。报名时,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已取得职称资格证者)及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 寸彩照3张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准予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自治区宁东管委会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上签字确认。逾期未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者视为弃权。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岗位。
(1)笔试内容主要涉及工作岗位要求所需的相关专业性基础知识。
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之比)为1:3。报名截止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自治区宁东管委会环境监测站提出申请,经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初步定于2月15日在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7号宁夏银行总行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3)笔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200分。
(4)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子女加20分;
②回族考生加5分;
③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5)划定笔试合格线。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自治区宁东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者,取消招聘资格。
(6)笔试成绩可于笔试3日后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
2、面试
(1)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
(2)面试分值:为100分。
(3)面试人员名单的确定。
①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岗位。按报考岗位所招聘的人数与笔试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 :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第3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进行面试。
某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视为紧缺用人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进行面试,但面试人员的成绩(100分)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否则取消报考者招聘资格。
②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按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小于1:5比例的,可直接进入面试;如大于1:5比例的,先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涉及工作岗位要求所需的相关专业性基础知识。
(4)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在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党群工作部(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由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和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一览表的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提交《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等;非全日制普通 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职人员需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参加应聘的介绍信,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 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在面试前5天通知考生。
(6)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由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组织实施。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按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手册》制定面试方案,面试方案须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并在面试方案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本人最后总成绩。
本科及以上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2×50%+面试成绩×50% 。
(四)体检
1、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由宁东管委会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宁东管委会负责通知。
3、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并结合行业标准执行。
4、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复检。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宁东管委会根据空缺名额报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与公示
1、将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的范围,由宁东管委会的相关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3、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从进入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考察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宁东管委会同时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五、聘用及待遇
(一)考察结束后,由宁东管委会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各一式三份,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二)由宁东管委会与受聘人员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在一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
六、招聘领导与监督
(一)加强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程度高。为了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招聘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二)强化监督。自治区宁东管委会按照“谁招聘、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到人、责任到人。从招聘方案制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在自治区宁东管委会党群工作部(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建立考生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公布监督部门及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对反映属实的投诉,及时督促改正。
(三) 严肃纪律。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招聘程序进行,任何人不得改变招聘简章已明确的资格条件和招聘程序,一经发现,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对从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管理,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者,视 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宁东管委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的全工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附件:《自治区宁东管委会环境监测站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自治区宁东管委会环境监测站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宁东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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