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降低面试比例公告
2011年全区基层政法定向招录资格复审公告第2号
根据《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简章》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团委和各招考机关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了资格复审。经审核,有部分职位资格复审后符合条件人员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要求,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降低部分职位面试开考比例,保留该职位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的面试资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平罗县检察院研究生教育职位(职位代码001014001)面试开考比例调整为2:1。
二、大武口公安分局(一)本科二学位教育职位(职位代码002026002)面试开考比例调整为2:1。
三、大武口公安分局(四)本科二学位教育职位(职位代码002029003)面试开考比例调整为2:1。
四、红寺堡区公安分局(四)本科二学位教育职位(职位代码002048002)面试开考比例调整为2.5:1。
五、泾源县公安局本科二学位教育职位(职位代码002056002)资格复审后,只人1人合格进入面试,面试开考比例调整为1:1,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高于该考场面试平均分视为合格。
六、沙坡头公安分局(四)本科二学位教育职位(职位代码002063002)面试开考比例调整为2:1。
七、女子监狱专科教育职位(职位代码003004005)面试开考比例调整为1.5:1。
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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