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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11年政法机关招录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

2013-08-14 00:08:43 字号: | | 【 打印 】
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经初次报名、部分职位二次补充报名后,仍有部分职位无人报考或开考比例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经研究,除法医、刑事侦查、物证检验、公安图像技术等四个特殊职位开考比例为2.5:1外,笔试最低开考比例调整为3:1,笔试开考比例调整后,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允许调剂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报名的范围   此次调剂报名只允许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改报已达开考比例的职位,也可改报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改报者必须符合拟改报职位的资格条件。已达到最低开考比例3:1职位的考生,不允许再改报其他职位。经本次改报后仍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取消招考计划。   二、调剂报名时间及地点   此次调剂报名的时间为9月5日8:00至12:00。   凡调整报考职位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一楼业务大厅(银川市上海东路40号)现场办理。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改报手续的考生可委托亲友办理。   咨询电话:(0951)6136606 5099005 5099130 5099131   附:2011年全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不足开考比例职位统计表   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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