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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补充录取公务员50%从下级机关考取

2013-09-11 14:48:02 字号: | | 【 打印 】

  宁夏机关补充正科级以下公务员50%名额从下级机关公开考取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于今日起正式施行的 《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通知要求,自治区机关补充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职务层次公务员,一般应拿出不少于50%的名额从下级机关采取公开遴选的办法考选。其他缺额,可根据职位需要通过选调的方式补充,也可以面向社会公开考录。

 

  记者了解到,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在下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40岁。

 

  遴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公共知识素养、政策法规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根据工作需要,遴选机关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在笔试后可加试专业。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工作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报考职位的适应程度。根据职位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在面试中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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