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宁夏 > 申论辅导 > 申论指导 > 正文

宁夏灵武市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7-09 00:22:12 字号: | | 【 打印 】

为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灵武市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我市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