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海中小学教师第二批招聘成绩和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2015年度青海省中小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公布和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15年度全省中小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的笔试成绩进行公布,未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的笔试成绩由考生通过“个人笔试成绩查询”链接自行查询。现将有关现场资格审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根据 “2015年度青海省中小学校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精神,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达到1:3比例的按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须在40分以上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务必于2015年7月14日至17日持相关材料到报考岗位所在市州进行现场证件查验。同时,按“报考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享受加分的考生要一并进行加分条件审核,凡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要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列名次。
考生注意:逾期不来现场资格审查的、审查未通过的均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二)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的相关证件。
1.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以及生源地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按各类服务项目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注意,已经到现场进行服务基层项目加分审核并通过的考生,不用再提供服务项目相关证明。
4. 按本省院校毕业生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本省院校学历证书、教师资格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按临聘教师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临聘教师证明(必须按链接的模版格式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注意,已经到现场进行临聘教师加分审核并通过的考生,不用再提供临聘教师证明。
6.按退役士兵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以及退伍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现场资格审查中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空缺岗位原则上只递补一次,递补通知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三、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
请考生按所报考地区分别到以下单位(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一)西宁市分别在各级教育局审查,具体为:
1.城北区教育局 (城北区朝阳西路59号,区教育局教育科)马老师 0971-5507520
2.城中区教育局 (解放路4号,西宁市少年宫院内,区教育局三楼办公室 )杨老师 0971-4919502
3.城东区教育局(东关大街80号,区教育局人事办公室) 曹老师 0971-8148745,8183603
4.大通县教育局(桥头镇园林北路30号,县教育局二楼人事科) 郭老师 0971-2730511
5.湟中县教育局(鲁沙尔迎宾路104号) 彭老师 0971-2232523;蔡老师:0971-2237499
(二)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2-8612947
(地址:平安县平安大道237号)
(三)海北州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0970-8642694(地址: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原子路26号)
(四)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413室
0977-8222882
(五)海南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4-8513856(地址:海南州人社局办公大楼二楼东侧)
(六)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3-8722188
(七)果洛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5-8389166
(八)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6-8826922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 海 省 教 育 厅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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