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海法院系统公务员考试现场确认加分通知
2020年青海法院系统公务员考试现场确认加分通知已公布,青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各位报考法院系统职位的考生:
根据《青海省2020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实行加分政策,现就有关加分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加分范围
所有报考人民法院系统职位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退役士兵除外)需要进行现场确认加分。
报考青海省2020年人民法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的考生不需要到现场确认加分。
二、时间
2020年7月23日-7月31日(休息日除外)。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
三、地点
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59号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楼二楼232办公室。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符合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且满3年以上加分政策,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符合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且满3年以上加分政策,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在省内六州工作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同时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
(三)工作年限和落户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20年7月13日。根据公告规定,此次拟加分的考生应提供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的加分证明,因此考生往次的加分证明不能作为此次考试加分的依据。证明中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公章。
(四)父(母)户籍已迁出六州或父(母)已退休的汉族考生不在此次加分范围内。
(五)考生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计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六)加分分值按《青海省2020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加分政策执行。如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报送材料以外还需提交委托书、本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联系电话: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0971-6165203
》》》点击下载附件1-2
附件1.工作证明样式
附件2.委托书样式
关于报考2020年青海法院系统职位现场确认加分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报考法院系统职位的考生:
根据《青海省2020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实行加分政策,现就有关加分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加分范围
所有报考人民法院系统职位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退役士兵除外)需要进行现场确认加分。
报考青海省2020年人民法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的考生不需要到现场确认加分。
二、时间
2020年7月23日-7月31日(休息日除外)。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
三、地点
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59号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楼二楼232办公室。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符合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且满3年以上加分政策,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符合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且满3年以上加分政策,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在省内六州工作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同时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
(三)工作年限和落户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20年7月13日。根据公告规定,此次拟加分的考生应提供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的加分证明,因此考生往次的加分证明不能作为此次考试加分的依据。证明中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公章。
(四)父(母)户籍已迁出六州或父(母)已退休的汉族考生不在此次加分范围内。
(五)考生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计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六)加分分值按《青海省2020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加分政策执行。如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报送材料以外还需提交委托书、本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联系电话: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0971-616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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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工作证明样式
附件2.委托书样式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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