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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青海省人民法院考录公务员和司法辅助人员体检通知

2021-06-17 13:34:58 字号: | | 【 打印 】
  2021青海省人民法院考录公务员和司法辅助人员体检通知已公布,青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青海省人民法院考录公务员和司法辅助人员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2021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青海省2021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公告》要求,定于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对报考青海省人民法院系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所有考生进行体检(具体名单见附件)。其中,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其他职位考生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500元),现金、微信支付等均可。请各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2张,于当日上午7:30前,自行前往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9号)集合。凡未准时到达体检地点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分别依据《青海省2021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青海省2021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公告》进行递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务必空腹受检。
 
  4.切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5.已确定怀孕的考生,暂缓体检,请提前告知我们。
 
  6.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同时,请考生认真阅读疫情防控承诺书,“信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若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体检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区。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联系电话:0971-616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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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青海省人民法院公开考录公务员和司法辅助人员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2、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扫描二维码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6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N0321061741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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