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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2013-05-06 09:30:13 字号: | | 【 打印 】
  1、笔试内容:申论(占笔试总成绩的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总成绩的40%)、计算机应用(占笔试总成绩的2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笔试结束后,报考公安和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有关要求需进行体能测试;报考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需进行藏(蒙)语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或藏(蒙)语言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考录资格,按该职位的考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25日—26日。考试日期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由相关部门认可的与公务员考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予认可,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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