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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关于开展2009年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和“三支一扶”选聘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3-06-14 00:07:52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开展2009年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和“三支一扶”选聘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组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08]18号)和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卫生部、扶贫办、团中央《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9号)精神,现就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和“三支一扶”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到村任职服务高校毕业生选聘对象和条件

1、选聘对象:应届和毕业1—3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重点是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国党员(含预备党员)。2006年选聘被选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经本人申请,纳入今年的选聘计划,服务至任期届满。

2、选聘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聘对象和条件

1、选聘对象:30岁以下我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和我省生源在外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回青人员。重点选聘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2、选聘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自愿到基层服务;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09年11月16日—20日。各州市地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服务工作管理办公室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本地区高校毕业生报名。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到生源地报名,也可根据本人意愿确定报考去向。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须填写《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人员登记表》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一),《登记表》可到当地组织部、人事局领取,也可从青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www.qhrs.gov.cn)下载。资格审查在组织报名中同时进行,由各州市地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服务管理工作管理办公室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对登记表中个人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后,填写推荐意见。

三、考试时间

选聘的笔试和面试时间为2009年11月28日—12月10日。笔试由省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服务工作管理办公室和“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命题并派专人监督巡视。各州市地组织考试。笔试成绩公布和面试工作有各州市地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服务工作管理办公室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00九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