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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南州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18 00:09:54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中共海南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精神,为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逐步解决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问题,经海南州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核,报经省编办核准,海南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用人单位

小计

招聘人数

聘用岗位

专业

所需资格条件

海南州人民医院

6

1

内科

临床

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面向服务农村、“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专业对口,本州户籍或在本州服务人员。

1

内科

临床

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35周岁以下。影像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1

妇科

临床

1

放射

影像

1

病理

临床

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病理专业3年以上,35周岁以下。

1

皮肤性病

临床或中医

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皮肤性病专业3年以上,35周岁以下。

海南州藏医院

2

1

护理

护理

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面向服务农村、“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专业对口,懂藏汉双语。本州户籍或在本州服务人员。

1

护理

护理

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具有护士资格证,懂藏汉双语。海南州户籍。

用人单位

小计

招聘人数

聘用岗位

专业

所需资格条件

海南州委党校

3

1

教师

社会学

面向全省,研究生学历或同等学力,专业对口,35周岁以下。

1

教师

政治学

1

教师

文秘或中文

(二)报考条件。报考者能够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同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5比例形不成竞争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向“三支一扶”等服务人员的岗位,若报名比例形不成竞争时调整到同一专业岗位进行考试,不再另行公告。笔试总成绩中少数民族考生照顾5分;在本州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出具团省委证明)、“特岗教师”(出具省教育厅证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照顾5分(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证明);本州生源2000年以前毕业统配生笔试总成绩照顾8分(出具州县人事部门证明),各类照顾条件中只能享受一项,不累加照顾分值。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6日至7月28日

2、报名地点:海南州人才交流中心(州就业局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资格证、从事专业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同版彩照3张,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填写《海南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缴纳考务费150元。

4、报名结束后,向社会公示享受政策照顾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2010年7月30日至8月3日)。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内容分笔试和面试,根据岗位及专业要求确定。

1、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考人员的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2、笔试时间:2010年8月7日上午9:00—11:30,8月5日至8月6日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按照《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面试工作基本规则》要求进行。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采取灵活、可操作性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

4、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考生笔试成绩公告时一并通知。

五、考核及聘用

1、体检考核。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的顺序,按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予以公示。拟聘用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核;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者,则从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空缺。

2、聘用待遇。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者,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全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各项工资及福利待遇,试用期为一年。

3、特殊岗位。在本次招考中因专业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按照南纪发[2009]16号〈关于贯彻省纪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意见》的意见〉精神,“对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通过省级以上统一考试获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执业资格证的人员,因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采取统一公告,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以考核为主的方式择优聘用”的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要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阳光操作。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者的聘用资格;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的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七、组织领导

成立海南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人事局牵头,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州人事局,具体负责考试考核等各项考务工作。届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老干部代表进行全程监督。 

联系人:赵建梅张祖伟

联系电话:0974—8512820

 

中共海南州委组织部海南州人事局 

二0一0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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