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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黄南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05 11:39:26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黄南州所属部分中小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黄南州户籍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在青海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青南)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三)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楚,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四)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五)面向全州的岗位,报考者须具有黄南户籍或提供黄南州生源证明;面向泽库县的岗位,须具有泽库县户籍或提供泽库县生源证明。新转入黄南州、泽库县户籍的须满2年(即2012年12月17日前转入)。
(六)已被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在编在职人员及“特岗教师”,一律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方式和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在本州四县分设四个报名点,同步开展报名工作。同仁地区报名点设在州人事考试中心,尖扎、泽库、河南三县报名点设在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考者按本人户籍所在地报名点参加报名;非本州户籍的“三类”人员在服务地报名点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7日—21日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及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考试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2、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保留招聘计划的,可视笔试、面试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四、笔试时间及内容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于2013年1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对应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和教育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三)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公共基础知识分数×30%+教育综合知识分数×70%+优惠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
(四)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按规定对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公示。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面试时间及内容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之后另行通知。
(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课堂教学能力。对报考藏汉双语和藏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在面试中用藏、汉双语答题,藏、汉语各占面试成绩的50%。考生必须按面试要求用藏、汉两种语言分别答题,否则不计分,并按未达到岗位要求处理,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
(四)面试结束后,若同一个招聘岗位上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人员,依次以他们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以相关专业学历层次高者优先、以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以基层服务时间长者优先(提供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临时就业协议、劳动(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各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由州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自行体检者无效。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01号)严格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三)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对因体检、政审、举报后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则从达到符合报考条件该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九、优惠政策加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在青海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类”人员、退役士兵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由本人提交相关证书、材料原件,经验证并公示无异议,报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方可给予加分。
十、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应聘我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黄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三)招聘《公告》发布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qhhrss.gov.cn/)、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黄南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及聘用等情况在黄南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四)本公告由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点咨询电话:
黄南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3—8721698
尖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973—8732423
泽库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973—8752019
河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973—8762357
监督电话:
黄南州纪委(监察局)      0973—8722566
 
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2012年黄南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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