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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海西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11 00:07:34 字号: | | 【 打印 】

为进一步规范进人渠道,优化人员结构,结合用人单位工作实际,我州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7名,其中编内27名,编外50名。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海西州州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

4、身体健康;

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详见(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xrs.gov.cn)。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0年11月10日—13日;

2、地点: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州人才服务中心);

3、报名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三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及其他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费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

三、笔试时间及内容

1、时间:2010年11月27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

报考蒙(藏)语言文字岗位的考生,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中按要求用民族语言文字答题,否则不计分,取消其招聘资格;进入该岗位前三名的考生在面试之前进行民族语言测试,民族语言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民族语言能力测试。

四、其他

1、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5比例,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海西主体少数民族(蒙、藏)或在海西服务满二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四类人员笔试总成绩加5分;对在海西服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四类人员中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加5分的基础上,再加2分。年龄条件凡符合青组发[2009]169号文件要求的,按青组发[2009]169号文件执行。符合报考条件的研究生考生免于笔试,笔试成绩视同本岗位第一名成绩,直接进入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弃权的,按所在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按该岗位的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  0977-8222882

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  0977-8224877

 

附件:

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xls 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xls (52.00 KB)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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