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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海东地区公开考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2013-07-24 16:03:23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2008年海东地区公开考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定于2009年1月8、9两日在海东地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员确定为根据考试名次按职位招考人数1:1的数量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前三天不准喝酒,清淡饮食,保证充足睡眠,尽量不要服药,体检日空腹。

二、请报考地直、民和、乐都县职位的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含考试名次并列考生)于1月8日上午8时、报考化隆县职位的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含考试名次并列考生)于1月9日上午8时在海东地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大厅集合。体检费院方确定为男207.4元、女223.4元。

三、请考生来体检时带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四、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知悉该通知后请主动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972—8687175。
  
 
海东地区人事局
二OO九年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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