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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从国企职工中招录14名乡镇公务员公告

2013-08-03 16:07:11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开展从州(市)所属国有企业生产一线

职工中公开考录乡镇(街道办事处)

公务员试点工作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和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拓宽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的来源和渠道,优化基层公务员队伍结构,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公务员局选择西宁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作为试点地区,开展从州(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全资、国有控股企业生产一线职工中公开考录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试点工作。现将有关考录试点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名额和职位

面向西宁、海西、海南、海北四个试点地区的州(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全资、国有控股企业生产一线职工公开考录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14名(乡镇、街道办事处各7名)。其中:西宁市7名,海西州5名,海南州、海北州各1名。具体考录职位如下:

西宁市(7名):大通县向化藏族乡政府科员1名;湟中县共和镇政府科员1名;湟源县日月藏族乡政府科员1名;城东区周家泉街道办事处科员1名;城中区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科员1名;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办事处科员1名;城北区小桥大街街道办事处科员1名。

海西州(5名):乌兰县柯柯镇政府科员1名;茫崖行委茫崖镇政府科员1名;格尔木市金锋路街道办事处科员1名、西藏路街道办事处科员1名;德令哈市火车站街道办事处科员1名。

海南州(1名):共和县塘格木镇政府科员1名。

海北州(1名):海晏县西海镇政府科员1名。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目前在西宁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全资、国有控股企业生产一线工作,与所在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职工。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11年9月。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群众公认;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工作期间发生过重大责任事件的;

3、本人受到党纪处分或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受到处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5、参加全省其他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且已列为考察或拟录(聘)用对象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程序和方法

考录工作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主要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青海新闻网(www.qhnews.com)、青海省人民政府门户网(www.qh.gov.cn)、青海省人事考试网(www.qhpta.com)等媒体查阅考录公告,报名时间以各州(市)委组织部安排的时间为准。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按照自愿的原则,持有关证件资料到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企业一线职工领取和填写《青海省2011年从州(市)所属国有企业生产一线职工中公开考录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经有关计生部门审核盖章后,与相关证件等资料一并交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经严格审核盖章后,整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有关资料,经州(市)国资委审核盖章后,统一报本企业所在州(市)党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州(市)委组织部资格复审后,将合格人员相关资料统一报省委组织部。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一式三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8张。报名资料统一用16K纸张打印或复印。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视情节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报考人员限报考本企业所在州(市)的考录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职位,原则上取消该职位考录计划,允许报考者报考本企业所在州(市)的其他考录职位。报考者不得报考《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测试内容主要为机关公务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从事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的相关知识。对在企业工作期间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或企业党建工作中获得本企业荣誉奖项(不包括子公司或分公司的荣誉奖项)和州(市)级、省部级、国家级荣誉奖项的报考人员,按照2分、4分、6分、8分的标准在笔试成绩中进行加分鼓励,报考人员获得多项奖励的以最高表彰奖项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笔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加分后由高到低排序并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报考者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按该职位各报考者的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特别声明:本次公开考录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电话:0971—8482613   8482047

 

附:1、青海省2011年从州(市)所属国有企业生产一线职工中考录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报名表

2、青海省2011年从州(市)所属国有企业生产一线职工中考录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推荐人选名册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  海  省  公  务 员 局

201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