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厅答网友青海招录公务员涉嫌歧视的问题
网友5月5日给省委书记强卫留言,反映“青海近几年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时,涉嫌年龄、学历、专业、性别歧视”问题。
答复:尊敬的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现就相关政策答复如下:
《公务员法》所规定的18周岁至35周岁年龄只是框定范围,用人单位在考虑用人成本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基础上,根据具体的职位需要提出相应的年龄要求。在我省公务员考录中,年龄条件是各级用人单位根据职位需要设置的资格条件,并报同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审核,各州市地公务员管理部门和省级用人单位审定后,由省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向社会发布。2011年我省在公务员考录中,对学历条件也按不同类别各方面均有分布,既考虑了队伍建设的需求,也给不同学历类别的考生提供了报考机会。随着教育发展和实际工作需求,全国包括我省各用人单位对全日制国民教育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需求逐年增加,因此各用人单位大多要求报考者应具备全日制学历。我省公务员考录设计算机应用科目,主要是电子政务的需要,目前我省基层党政机关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还未普及,特别是各州市地的县以下机关仍需要有一定计算机操作技能的人员,这也是为了提高全省党政机关信息化水平和公务员队伍的总体素质。在2011年考录全省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中,根据工作性质和有关规定,对劳教所、监狱一线民警和公安特警职位提出了限男性的资格条件。针对你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将举一反三,认真研究公务员考录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一步完善和执行相关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考录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同时也希望报考人员能能够结合我省省情实际和不同职位的不同需求,正确理解公务员法的规定,具体情况可直接向招考单位咨询。欢迎你继续对我省公务员招考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6310187(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