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权威解读
从备考角度解读——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硕文教育 于洪泽
2011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2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的公告已经公布,为方便考生的备考,硕文教育站在备考角度,第一时间奉上公告解读,希望考生广为利用。
一、细读报考条件,把握报名时机
报考条件要求很多,关键有以下几点:年龄精确到天、招考职位明确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充分利用招录机关的咨询、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尤其注意、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不能拖拉、报名确认的关键点是缴费成功、及时打印准考证等等,只要提前把这些工作列入备考计划,才叫做好准备,否则,会对备考造成极大的干扰。
1、年龄精确到天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5日至1993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0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注:对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年龄放宽由去年的临时举措变为常规招考。并且取消了去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直接与要报考的招录机关联系,通过电话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的办法,统一网络报名。
2、招考职位明确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注: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由去年的招考单位通知,现在提前明确:2011年10月15日。极大方便了考生报考工作。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3、充分利用招录机关的咨询
报考程序明确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以通过相关网站查阅该指南。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将于2011年10月29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注:这一点请考生充分利用,对不确定的事项一定通过招录机关了解,不能道听途说,轻信他人。从往年情况看,招录机关的服务态度比较不错,很耐心。当然,咨询的考生太多,可能存在电话长时间占线的情况,请大家注意。
4、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尤其注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