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德州市招警(含森林公安)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须知
2015年德州市招考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须知
一、报名程序
(一)所有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的人员均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
(二)报考人员按《2015年德州市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告》中要求,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
(三)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报名后,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未参加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的,视为放弃,一律不予网上审核。
(四)报考人员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合格后,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将及时对报考人员网上信息进行审核。因审核信息量较大,请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耐心等待。网上信息审核通过后,请报考人员到招考简章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二、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5月5日-5月8日
期间工作时间: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30
(二)地点
1、报考德州市公安系统职位:东方红路甲49号(东方红路与德兴路交叉口以东100米路南)
乘车路线:(1)从德州火车站乘17路公交车,到“中心医院”站下车,东行过路口100米即到;(2)从京沪高铁德州东站乘107路公交车,到“滨河大道”站下车;(3)从德州汽车总站乘5路公交车,到“滨河大道”站下车。
2、报考森林公安职位:湖滨中大道598号(三八路与湖滨路交叉口以北100米路西)
乘车路线:(1)从德州火车站乘12路公交车,到“扒鸡美食城”站下车,南行100米即到;(2)从京沪高铁德州东站乘106路公交车,到“新湖风景区”站下车,到对面站牌换乘12路公交车,到“扒鸡美食城”站下车,南行100米路西即到;(3)从德州汽车总站乘12路或19路公交车,到“扒鸡美食城”站下车,南行100米即到。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的人员,请务必于5月7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后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结合个人情况,尽量提前报名,并参加目测初审,以便预留足够时间,当出现目测初审不合格情况后,可及时改报其他非公安职位。
三、现场目测内容及相关要求
现场目测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独立完成,测试项目包括辨色力、外观体形及肢体功能、纵跳摸高。
辨色力、外观体形及肢体功能等测试项目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纵跳摸高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规定,男子等于或高于265厘米,女子等于或高于230厘米。以上项目有任意一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因技术条件限制,现场目测不对报考人员视力进行检测。报考人员应熟知视力等方面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有选择的报考职位,对因自身条件受限而坚持报考,在资格复审及体检等程序中取消资格的,责任自负。
四、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须携带材料
(一)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携带以下材料
1、《德州市公安机关招考公务员目测审核表》(见附件),该表自行打印,务必填写完整,张贴1寸照片;
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报考人员姓名;
3、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专科毕业生须提交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本人生源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携带以下材料
1、《德州市公安机关招考公务员目测审核表》(见附件),该表自行打印,务必填写完整,张贴1寸照片;
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报考人员姓名;
3、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学位要求的职位,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书须于2015年5月5日前取得;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专科毕业生须提交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附件:《附件:德州市公安机关招考公务员目测审核表》
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534-2292235
市林业局咨询电话:0534-2280110、2280205
德州市公安局
德州市林业局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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