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聘高技能岗位人员简章
2015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聘高技能岗位人员简章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1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9月2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图书综合楼610房间组织人事处。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聘高技能岗位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2015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事业单位招聘高技能岗位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流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2015年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潍人字〔2015〕2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技能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四)年龄45周岁以下。
(五)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高技能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日期时间
日期:2015年8月31日至9月2日。
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简章中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个人工作学习过程中的科研成果、论文、获奖等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成果性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处;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托别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招聘中级职称岗位要达到1:3的招聘比例,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不低于1:3)的招聘岗位,取消聘用计划。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每人每科40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以下简称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须向招聘办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内含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编人员须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以通过以面试和笔试的方法进行,由招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1.面试工作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试讲、答辩等多种方式。
2.按照面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具体安排见用人单位组织人事处网上通知。
3.按照面试和笔试各占70%、30%的比例核算考试总成绩,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中试讲占40%、技能测试占60%。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核体检。体检应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聘用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公示,如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公示7日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汇总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图书综合楼610房间组织人事处。
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联系方式:0536-3276332
联系人:刘老师,郭老师
附件: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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