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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临沂市河东区招考环境监察助理员简章

2015-09-01 10:58:22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临沂市河东区招考环境监察助理员简章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5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9月8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河东区政务大厦一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生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山东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临沂市河东区招考环境监察助理员简章公布如下。
  2015年临沂市河东区招考环境监察助理员简章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当前的环保工作,解决环保工作面广、量大与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拟面向全市招聘环境监察助理员和环境监测助理员共5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1、招聘单位名称: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
  2、招聘人数:5名。
  二、报名条件和范围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大专以上文化,年龄在18-30周岁(198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临沂市户口,身体健康,无纹身,环境、化工专业类优先。
  三、报名
  报名人员于2015年8月31日至9月8日,携带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河东区政务大厦一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四、录用方法
  (一)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对笔试前15名考生,按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3:1比例进入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由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东环保分局组织实施,并当场公布成绩。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体检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五、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间,月工资1800元,并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539—8381766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河东区招考环境监察助理员相关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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