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济南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2016年济南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已公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济南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公布如下。
济南市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二、选调专业
本科生:经济学,法学,教育学中的教育学类,文学,理学,工学中的机械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土木类、交通运输类、农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建筑类,农学,医学中的中药学类,管理学,艺术学。
研究生:经济学,法学,教育学中的教育学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工学中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建筑学类、土木工程类、水利工程类、农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交通运输工程类,农学,医学,管理学。
三、职位需求
需求研究生职位的县(市、区)包括: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市、济阳县、商河县,其中市中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市仅限硕士研究生。
四、咨询电话及传真
0531-82568289(传真)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