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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莱芜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2016-02-02 09:29:15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莱芜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已公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莱芜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公布如下。
  莱芜市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同《山东省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二、选调专业
  本科生: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教育学中的教育学类。
  研究生: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教育学中的教育学类、心理学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三、职位需求
  需求研究生职位的市辖区包括:莱城区、钢城区,均仅限硕士研究生。
  四、咨询电话及传真
  0634-6213186   6217177(传真)
  中共莱芜市委组织部
  201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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