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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43人公告

2017-10-10 09:18:13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43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10月13日—10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报名地点:淄博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地址:高新区柳泉路 111号创业火炬广场F座)。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淄博高新区职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淄博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局、地方事业局、环保局等单位拟招聘43名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科研能力较强。
  5、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能应聘的情形
  1、受过行政和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人员。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8、具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9、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13、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财务、审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其他
  1、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2、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淄博高新区职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本科学历专业设置分为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已加粗),要求为类别的,需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符合相应类别;要求为具体专业的,需与毕业证一致。
  研究生学历专业设置为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已加粗),要求为一级学科的,需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关于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通知》(2011年),符合相应学科要求;要求为二级学科的,需与毕业证一致。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淄博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地址:高新区柳泉路 111号创业火炬广场F座)。
  报名时间:10月13日—10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002年及以后的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国(境)外学校毕业的需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3)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各1份。
  (4)有工作单位或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要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5)研究生报名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在提交材料时应同时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
  (6)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表同底)。
  相关材料请登录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www.zbgxqrc.com)下载打印填写。
  3、报名结束后,对招聘人数少于2人(含2人)的岗位,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主管部门将视情况进行撤销或调整合并。
  (二)资格审查
  由高新区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公示审查结果。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评价。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担任。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
  管理岗位1-3增加写作水平测试,如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3倍的,根据写作水平测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面试成绩占70%、写作水平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管理岗位4-10如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3倍的可以增加一轮初试环节,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是否进行初试及形式由招聘主管部门确定,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学习或工作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及是否应回避等全面情况。体检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专业)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按照增加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顺序。对于在公示过程中弃权或被取消资格的拟聘人员,可在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www.zbgxqrc.com)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工资参照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人员执行,参照事业单位保险缴纳标准缴纳企业保险。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淄博高新区职员招聘工作,在淄博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组织实施。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专门负责招聘日常工作。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招聘各环节的工作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站公示,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如有问题请于工作日期间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533-3586123;0533-3571561。
  监督电话:0533-3581545。
  点击下载>>>
  1.淄博高新区职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2.淄博高新区职员招聘报名表
  3.淄博高新区职员招聘诚信承诺书
  4.淄博高新区职员招聘同意应聘证明(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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