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失信影响任用 山东要建现代诚信服务型政府
山东公务员考试网讯: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通过4—5年的努力,建立现代诚信服务型政府,营造既“亲”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我省将做到守信践诺,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市场交易领域诚实守信,严格履行约定义务,为全社会作出表率;坚持失信惩戒,加大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追究责任,惩戒到人。
针对政务失信行为,山东省将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同时,建立公务员信用评价制度,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此外,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依托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政务失信信息的共享交换机制,及时将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
同时,探索扩展公务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关爱机制,公务员在政务失信行为发生后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从轻或免于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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