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择优定向招聘到事业单位
“2014年刚刚大学毕业的我携笔从戎,应征入伍,从那时起我有了新梦想,提干、考军校、成为一名军官。日复一日的努力,如今我终于成为解放军陆军步兵学院的一员……”昨日上午,淄博市2018年大学生征兵工作启动仪式在淄博职业学院举行,淄博籍现役军人苏柏彰的发言博得现场学子阵阵掌声。据悉,去年我市有3500多名大学生应征报名,1055名大学生顺利入伍,征集数量、质量创历史新高,征兵工作综合考评位列全省第一。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国家制定一系列鼓励大学生入伍的优惠政策,我市也出台了退役大学生定向招聘到事业单位的激励政策。大学生入伍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首次选取为士官确定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我市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对退役回淄博的从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市及区县要在核准的编制使用计划范围内,预留不低于当年度退役回淄博且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人数的20%作为定向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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