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菏泽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
2020年菏泽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关于印发菏泽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菏教人字〔2020〕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现将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已与我市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公费(免费)教育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等并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定向菏泽就业及跨市到菏泽就业的2020届山东省公费师范生。被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2020届山东省公费师范生不参加此次招聘,待研究生毕业后再参加专项招聘。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20届省属公费师范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或幼儿园带班任务。符合入职条件先上岗的2020届省属公费师范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并解除《山东省师范生公费(免费)教育协议书》,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
二、招聘程序
市教育局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组织专项招聘考试。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根据报考学科岗位,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自愿选择任教学校。
1.公布岗位
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区申报的需求计划,结合每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人数、专业,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拟定我市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计划,报市委编委审定后执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计划,提供具体就业岗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2.个人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根据要求申报相应教师岗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见附件1),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后4位+应聘岗位+电话”。网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0年7月16日18:00截止。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贴本人照片的《2020年菏泽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②本人签字的《2020年菏泽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④学信网查询学籍网页打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⑥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大学学习成绩单。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成PDF格式,《报名登记表》还须提交word版格式。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络报名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按违约处理。
3.组织笔试
报考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初中历史、初中地理、初中政治、初中信息技术岗位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笔试考教育公共知识(一)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一)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笔试考教育公共知识(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占笔试成绩的100%。
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上午9:00-11:30,具体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
4.成绩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照要求计算出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知识、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5.县区宣讲
组织选岗专场宣讲会,选岗前,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宣讲,介绍各县区教育发展和岗位设置等情况,有补充协议的,须提前告知选岗人员。
6.选择岗位
根据报考学科岗位,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愿选择任教学校。每人只有一次选岗机会,岗位一经选择,确认签字后,不得更改,如放弃选岗按违约处理。如同一报考学科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考试成绩相同者,依次按“农村硕师计划”研究生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在校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的顺序选择岗位。如出现2名及以上考试成绩相同者以上条件均相同,增加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顺序选择岗位。
7.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的,不再递补选岗。
8.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根据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并按违约处理。
三、其他
符合入职条件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同所选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就业协议,完成网上签约工作。毕业离校时由培养学校统一派遣至就业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其档案等材料也由培养学校一并转寄至就业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对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020年菏泽市省属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招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教育局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
1.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http://hzjy.heze.gov.cn/)及各县区相关网站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避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
3.应聘人员笔试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医用外科口罩等。
4.请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政策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530-5333168。
6.举报监督电话:市人社局0530-5310387。
菏泽市教育局
202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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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2020年山东事业单位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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