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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2021-07-22 14:22:53 字号: | | 【 打印 】
  2021山东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10人。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9:00-7月23日17: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济南市钢城区2021年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幼儿园)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我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三)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拟招聘教师110名,其中初中13名,小学17名,幼儿园80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9:00—7月23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22日11:00—7月24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22日11:00—7月24日12: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27日12:00至开考前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ngcheng.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须下载打印《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妥善保存,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7月23日9:00-16:00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发送PDF版至邮箱gcjtjrsk@jn.shandong.cn。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人数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核减招聘岗位。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岗位计划核减、取消情况将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
 
  1.笔试科目。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③《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报考者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⑤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⑥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幼儿园教师技能测试主要从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面试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成绩现场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纳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事宜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面试费70元。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南市钢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信息发布及其他
 
  公开招聘教师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ngcheng.gov.cn)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登记时的电话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1-75875721
 
  监督电话:0531-75873011
 
  八、报名入口:请点击
 
  附件:济南市钢城区2021年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文章来源:http://www.gangcheng.gov.cn/art/2021/7/22/art_34240_47704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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