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青岛胶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专管员公益性岗位聘用公告(338人)
2022年山东青岛胶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专管员公益性岗位聘用公告已公布,本次计划招聘338人。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5月19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胶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专管员公益性岗位聘用公告
为促进困难群体就业,落实“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要求,根据《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胶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胶政字〔2022〕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胶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33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聘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专管员338名,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109名,乡村公益性岗位229名。岗位信息详见聘用计划明细表(见附件1)。
二、聘用对象
本次计划主要面对如下群体: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大龄人员,是指年龄在45-65周岁的相应人员;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申请
1.单位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
2.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
3.享受扶贫公益岗位补贴的;
4.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聘用岗位条件
1.身心健康,具备维护、管理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的能力;
2.热爱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和沟通能力,群众基础好,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
3.掌握文明实践相关业务知识,熟悉电脑办公软件和智能手机软件的使用和操作,能够满足文明实践所、站日常管理服务工作需求。
四、聘用岗位职责
1.负责及时搜集上报群众需求,精准对接,制定上报文明实践活动计划,承接、组织、实施中心、所派送活动项目,配合开展好文明实践特色活动。
2.负责组织所、站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志愿服务,协助做好志愿者登记注册、志愿服务录入、表彰嘉许、权益保障等相关工作;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网络平台管理运行任务,做好云平台点单、派单等工作,留存活动资料,及时上传、更新志愿服务工作情况。
3.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的日常管理运行,负责对文明实践所、站内部的设施、书籍、器材等进行管理维护,做好所、站值班值守和卫生清洁工作,做到常态开放运行。
4.负责做好文明实践所、站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建立文明实践活动记录台账,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和保存,定期整理归档。
5.负责实践所各功能室安全及财产管理,建立设备登记和资产管理档案。
6.根据所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实际情况和日常管理需求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五、聘用程序
(一)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5月19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外地户籍的,另须提供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
(二)资格审查
各镇(街道)负责确定申请人人员类别,确定是否具有禁止报名的情形,并审查是否具备聘用岗位条件。
(三)党员代表评议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用岗单位党组织安排本单位党员代表综合考虑岗位职责、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进行民主评议,评议通过后确定拟上岗人员,并报镇(街道)审批。
(四)公示
各镇(街道)对拟上岗人员审核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在“胶州政务网”等平台公示,用岗单位同步在本单位范围内张贴布告公示,公示期均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安排岗前培训、组织上岗。
(五)岗前培训
经过审批公示后,安排岗前培训,提升履行岗位的能力,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签订协议
经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设置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对上岗人员是否满足岗位条件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签订劳务协议。
六、补贴标准
1.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以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每人每月岗位补贴标准为900元。
2.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022年每人每月岗位补贴标准为1900元(含社保个人缴费部分),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七、其他事项
1.公开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查实后,取消违反纪律的申请人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3.资格审查贯穿安置工作始终,审核发现申请人不符合安置条件的,自行终止安置程序。
4.其他事宜按照《胶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胶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jiaozhou.gov.cn/n1822/n2064/n2065/n2068/220513095722480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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