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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南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全员岗位聘任制人员简章

2024-01-08 14:42:07 字号: | | 【 打印 】
  2024年济南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全员岗位聘任制人员简章 已发布,计划招聘10人,报名时间:2024年1月10日9:00—1月12日16: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全员岗位聘任制人员简章
 
  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济南市唯一一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992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2012年10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现实际管辖面积154.13平方公里,是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先进机械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级重型汽车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级有机高分子材料基地、山东省工业互联网园区。为推动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刁镇化工产业园专业安全监管人员配置,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现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年龄等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职位表);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1月10日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7.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0日9:00—1月12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4年1月10日11:00—1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1月10日11:00—1月14日12:00
 
  报名人员登录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www.jnzq.gov.cn/)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1月18日9:00—1月20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nzq.gov.cn/)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程序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一科,内容涵盖数学运用、言语理解、判断推理、资料分析、时事政治、综合写作等相关内容。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1月20日9:00—11:0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个人身份证;
 
  2.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报名表》;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提交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对于放弃、复审结果不合格等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登录报名系统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未尽事宜以公告为准。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维逻辑、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在当次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排名。
 
  五、体检、考察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任人员,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nzq.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任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任并查实的,作出结论,不予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计入聘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任。拟聘任人员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聘任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告未尽事宜由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3311055 (工作日8:30-17:10)
 
  监督电话:0531-83319558 (工作日8:30-17:10)
 
  附件:
 
  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全员岗位聘任制人员简章附件1.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全员岗位聘任制人员简章附件2.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全员岗位聘任制人员简章附件3.单位同意应聘证明.docx
 
  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jnzq.gov.cn/art/2024/1/5/art_21750_4831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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