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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务员法律知识练习(二)

2013-06-18 06:25:09 字号: | | 【 打印 】

1、诉讼代理人的权限有哪些?
授权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授权,即诉讼代理人可以代为查阅卷宗材料,申请回避,进行陈述,到庭辩护,审查证据等。另一种情况是由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由于这些行为与当事人的实体权利紧密相关,这时当事人就必须作出相应的特别授权。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2、有了诉讼代理人,本人还需要出庭吗?
一般情况下,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后,本人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但在离婚案件中,即使有诉讼代理人,除非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本人也应亲自到庭。如果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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