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汇总(收养法)
179.?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子女就能不履行赡养义务吗?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一项法定义务,子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这项义务,而且,赡养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
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参考法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180 继子女应当赡养继父母吗?亲生父母谁来赡养?
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没有过任何的抚养教育,那么,他们之间只是纯粹的姻亲关系,双方无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继子女没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生活在一起,继父母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那么,他们之间就形成了相当于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继子女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
法律规定,受继父母抚养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的婚姻变化而终止。因此,子女即使已经赡养了继父母,对亲生父母也依然有赡养的义务。
参考法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
181.?子女被人收养后,对亲生父母还有赡养义务吗?
子女被他人收养后,虽然和生父母仍有血缘上的联系,但是,他们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已经完全解除。父母对送他人收养的子女不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样,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也没有赡养的义务。当然,如果被收养的子女自愿赡养生父母的,法律并不禁止。
参考法条:《婚姻法》第二十六条。
182.?收养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可以收养多名子女吗?
法律规定,作为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30周岁。
在通常情况下,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
但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子女的限制。
参考法条:《收养法》第六条、第八条。
183.?送养或者收养子女,必须要夫妻双方同意才可以吗?
对于送养来说,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但如果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另一方可以单方送养。如果在一方送养子女时,另一方虽然明知但未表示反对,视为默示同意,送养行为有效。
有配偶的一方收养子女的,应当征得对方同意;如果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的,则只承认被收养的子女同收养一方的收养关系有效。但如果不愿意的另一方后来明确表示或者以行动表示愿意共同抚养被收养子女的,则夫妻双方同被收养人的收养关系成立。
参考法条:《收养法》第十条。
184.?独身男子收养女孩有什么特殊规定?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法律之所以做此特别规定,是从社会公德角度出发,防止乱伦行为发生。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如哥哥收养弟弟的女儿、舅舅收养外甥女,可以不受该年龄差距的限制。
参考法条:《收养法》第七条、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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