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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世界的物质性和人的实践活动

2013-07-25 00:20:13 字号: | | 【 打印 】
第二章 世界的物质性和人的实践活动
  (一)物质及其存在形式
  1 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及其意义
  (1)列宁的物质定义
  列宁曾下过一个经典的定义:“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恩格斯也对物质下了一个相似的定义,恩格斯说: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抽象出来的。列宁、恩格斯关于物质范畴的定义是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核心。
  (2)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基本内容
  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范畴的基本内容,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说明:第一,物质的惟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它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中,指出了物质的最本质属性或物质的“惟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作为客观实在的物质不依赖于意识而独立存在,而意识却依赖于物质,是物质在人脑中的反映;第二,物质作为不依赖于意识的客观实在能够被人们所感觉、认识,反映,简言之,物质是可认识的;第三,客观实在是一切物质形态、物质现象的共同本质,一切物质形态的这一共同的本质属性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变的、绝对的。而具体的物质形态、结构、属性,却随着科学和实践的进步而经常变化,是可变的、相对的,不能把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同具体的物质形态及其结构、属性混为一谈。
  (3)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理论意义:第一,坚持彻底的唯物主义。在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上,坚持了彻底的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和二元论划清了界线,是我们反对唯心主义、二元论的思想武器。第二,坚持了可知论。它在物质世界能否被认识的问题上,坚持了可知论,同不可知论相对立,是我们反对不可知论的思想武器。第三,反对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它在哲学物质观和自然科学物质结构理论的相关性上,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观的局限性,指明了哲学物质范畴与物质结构理论的区别和联系,是我们防止和批判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理论武器。实践意义: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告诉人们,从“客观实在”出发而不是从主观意志出发,这是做好一切实际工作的思想保证。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我们党强调要研究中国的现状和历史,从中国国情出发,实事求是,深刻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的基本要求。
  (4)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与自然科学物质结构的关系
  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与自然科学的物质结构理论是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它们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是辩证统一的。从二者的区别来看:在理解世界的物质性时,不是以一种直观的、僵化的方式去理解,而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去把握世界的物质性。
  复习本章应重点掌握:列宁的物质定义及其意义;不要把物质归结为物体、实体;正确理解物质的惟一特性,应好好把握这个知识点,这个知识点可以出辨析题。
  掌握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及其重要意义。
  1)反映的对象与范围不同。哲学的物质范畴是一个最广泛、最普遍的范畴,概括了世界上所有物质现象的共性,即客观实在性;而自然科学的物质结构理论则是具体的自然科学问题,它反映的是自然界中具体物质形态的物理结构和属性,是对物质形态的物理结构和属性的具体认识。
  2)有不变性与可变性的区别。哲学物质范畴作为标志物质的“惟一特性”即客观实在性这一点是不变的,物质即客观实在性的论断永远是正确的,而自然科学中的物质结构理论则是可变的,它随着实践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常常变化和更新,即新的、更科学的物质结构理论代替旧的、落后的物质结构理论。从二者的联系来说,它们有着内在统一和相互促进的关系。科学上对物质结构深入认识和对物质结构的新发现,都证实着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范畴,它为这一范畴提供了新的自然科学根据。同时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范畴对于自然科学的研究又有指导意义,它以科学的物质观指导和促进物质结构的研究,使其沿着正确的方向深入发展,防止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错误。
  2 物质与运动,运动与静止,物质运动与时间、空间
  (1)物质与运动
  第一,物质是运动的主体、承担者,世界上没有不运动的物质,也没有无物质的运动,二者是不可分离的。第二,运动是物质的存在形式,物质作为客观实在是通过运动表现出来的,并通过运动分化出不同的具体物质形态而为人们所认识。第三,运动是物质本身所固有的属性,不是人们主观强加给它的,物质自身的矛盾是物质运动的内在机制,物质运动是由其自身的矛盾所决定的。全部科学成就都证明了运动是物质所固有的根本属性、运动与物质不可分割的原理。
  (2)运动和静止
  唯物辩证法认为,运动和静止是辩证统一的。其一,运动和静止是有区别的。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它包括一切变化。静止指事物的位置和性质未变的状态。承认相对静止的存在有重要意义:只有承认相对静止,才能区分事物,才能理解物质的多样性;静止是运动的量度和环节,不承认静止,运动无法衡量,也无法理解运动。其二,运动和静止是相互渗透的。动中有静,静中有动。其三,静止是相对的,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一定时间、一定范围的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而运动是无时不有、无所不在的、永恒的。否认运动及其绝对性,是形而上学世界观;否认相对静止的存在,会导致相对主义诡辩论。它们都从不同方面割裂了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原理。
  (3)物质运动与时间、空间
  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运动观又是与时空观相统一的。这就是说,时间和空间是运动的存在形式。第一,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固有的存在形式,物质运动是以时间和空间这两个基本形式表现出来的。时间是物质运动的持续性、不可逆性,或者说一维性;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广延性,或者说三维性。物质运动就是通过时间持续性和空间广延性的变化体现出来的。第二,时间、空间和物质的关系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物质是时空的内容,时空是物质存在的基本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不能脱离物质与运动、时间、空间不可分。注意运动与静止的辩证关系,割裂二者的关系会导致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诡辩论。掌握静止有何意义。关于运动观的问题要注意区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观点,唯心主义否认物质运动,把运动归结为精神作用,或者否认事物自己运动,而是外力作用的结果,这个知识点可出辨析题或选择题。时空问题虽然不是重点,但不能完全忽略。对于时空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有限性和无限性要加强理解。内容,是内容的表现。第三,时间、空间和物质运动不可分割。一方面,运动的物质离不开时间和空间,任何事物、现象及其运动变化,都要经历时间和空间的变化。离开了时间和空间的物质运动既无法存在也无法理解。另一方面,时间和空间也不能离开运动着的物质,时间和空间是以运动着的物质为其实在内容的,时间和空间是随物质运动变化而变化的,如同没有离开时间、空间的物质一样,也没有离开物质的时间和空间,它们是不可分割的。
  (二)对物质世界的实践把握
  1 实践是改造物质世界的活动,是人的存在方式
  (1)实践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
  所谓对象性活动是指:①实践活动具有对象性质,是以人为主体,以客观事物为对象的现实活动;②实践把人的目的、理想、知识、能力等本质力量对象化为客观实在,创造出一个属人的对象世界。这是实践区别于自然物质形态和动物本能活动的特殊本质。实践的另一重含义是,实践具有物质的、客观的、感性的性质和形式。这一含义把实践作为以“感性”的方式把握客体的活动,用以区别人以观念的方式把握客体的活动,如认识、理论活动。正因为实践具有“感性”的特点,因而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征,从而具有客观实在性。实践具有“感性”和直接现实性的特点,是实践区别于意识的一般本质,也是实践高于意识的主要特点。
  (2)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
  判断一个物种的存在方式就是看其生命活动的形式。具体地说,动物是在消极适应自然的过程中维持自己生存的,动物的存在方式就是其本能活动,动物的存在方式是由其生理结构,特别是其活动器官的结构决定的。与此不同,人是在利用工具积极改造自然的过程中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的,所以实践构成了人的存在方式。从人类生存的前提看,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就是必须能够生活,所以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也是每日每时必须进行的基本活动,就是“生产物质生活本身”。正是这种实践活动不断地创造着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条件。实践因此成为人的生命之根和立命之本。从人与动物的重要区别看,“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从人的本质上看,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而现实的社会关系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生成的。“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正是在改造自然的实践过程中,人们之间结成的一定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反过来又制约和规定着人的本质。换言之,人在实践活动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社会本质”,从而使自己成为“社会存在物”。实践构成了人类的特殊生命形式,即构成人类的存在形式。
  2 实践的主体、客体和中介
  (1)实践的主体和客体
  人在实践活动中,通过实践把自身之外的存在变成自己活动
  复习本节应掌握的重点是:实践的含义、特点与基本形式,有可能的多选题出现。特别要理解,实践活动本质上是物质活动,而不是精神活动,实践活动包括精神因素、精神活动,但不能归结为精神活动。要加强理解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实践是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对象性活动,是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旧唯物主义对世界的物质性的理解的不同。首先就要探讨世界的本质和人的存在方式,探讨自然、社会、人类是在什么基础上统一起来的。这是哲学世界观的基础。与旧唯物主义对“事物、现实、感性”只从客观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不同,辩证唯物主义“把它们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并认为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就在于,不理解实践活动及其意义。人的实践活动不仅是人与世界全部关系的基础,而且它本身就构成了一种物质活动,构成了一种直接而现实的客观实在。辩证唯物主义所理解的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包括人的实践活动在内的物质统一性。马克思主义哲学高出以往一切哲学的地方就在于它把世界的物质性和人的能动的实践活动辩证地统一起来了。
  与此同时,人自己相对于客体就成为主体。第一,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条件下,从事一定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作为具有社会性、实践性的人具有自主性、能动性因素,是物质和精神的统一体、自然的和社会的统一体。主体按社会构成可分为个人主体、集团主体和社会主体。主体和主观这两个概念既相区别又相联系,主体是物质与精神的统一,所以,它包括主观而不能归结为主观。第二,客体是主体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客体是一种不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作为客体的客观事物在成为客体的前后都具有客观性的特征,但客体和客观事物又有区别,客观事物只是潜在的客体,只有进入主体认识与实践领域时才能成为客体。客体同主体一样也是历史的范畴,有与人的历史活动相联系的三种基本形式:自然客体、社会客体、精神客体。
  (2)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
  马克思指出:“在生产中,人客体化,在消费中,物主体化”。第一,主体客体化:指人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本质力量转化为对象物。人通过实践活动,按照主体的要求和需要改造客观事物,形成了自然界原来所没有的对象物。这种对象物是在人同自然界的相互作用中创造出来的,是人的体力和智力的物化体现,是实践活动的结果。第二,客体主体化:指客体从客观对象的存在形式转化为主体生命结构的因素或主体本质力量的因素,客体失去对象化的形式,变成主体的一部分。人通过实践活动,产生新意识,也是客体主体化的一种表现。
  (3)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意义
  第一,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是目的与手段、创造者与被创造者、能动者与受动者的关系,主体处于主导地位,客体成为“为我之物”。第二,在实践过程中,主体一方面受客体的限定和制约,另一方面又不断打破限定,超越现实客体。这种限定和超越的关系,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质。第三,实践使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使世界二重化(一分为二)为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构成了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分化与统一的基础。实践不仅具有认识论意义,更重要的是具有世界观意义。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人通过实践使自己成为一种自我创造的主体性存在,并把人自身之外的存在变成自己活动的客体,实现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体现了环境的改变和人的自我改变的一致性。实践创造了人类世界并且构成了自然世界和人类世界分化和统一的基础。
  3 实践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形式
  (1)实践是人们实现某种主观目的的活动。通过实践,达到使客体被人认识、改造、掌握和占有的目的,从而在实践中体现了主观能动性:实践中包含着人的精神因素和意识的能动作用;实践能动地推动认识的产生和发展;实践能动地改造世界。实践不同于生物对外界的消极适应和本能活动。
  (2)实践具有物质性和直接现实性。实践的客观物质性表现在,实践主体、客体、工具都是客观的;实践过程和结果也是客观的;实践受客观条件的制约和客观规律的支配。实践的直接现实性是指它和认识、理论的原则区别。认识或理论具有主观反映性,没有直接现实性,实践活动是人的一种对象化活动。人的目的、意图通过实践,使客经济化、客体主体化,从而创造了一个属人的对象世界。只有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即实践超出了主观认识的范围,能够把认识或理论转化为现实。实践具有社会制约性。人总是社会的人,并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进行实践活动,这就决定了实践的社会制约性;实践的主体、对象、范围、规模、方式均受社会的制约;不存在孤立于社会之外的抽象的个人活动。实践有历史性,实践是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
  (3)实践的基本形式。实践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以下三种基本形式:第一,变革自然的生产实践。这是人类谋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活动。生产实践活动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前提,它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实践活动。第二,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即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人类在物质生产的基础上还必须建立与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协调、解决多种社会矛盾。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斗争是实现社会改革的基本实践方式。第三,科学实验。它是一种尝试性、探索性的活动,在人类的实践活动中占据的地位越来越高。
  4 人对物质世界实践把握的主要环节
  实践活动的展开一般包括如下几个基本环节:第一,实践观念的确立,包括确定一定的实践目标、规划一定的实践计划、制定相应的实践方法等。第二,实践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即根据实践目标和计划的要求,具体准备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条件,并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比如成立一些机构来对这些条件进行动态的管理。第三,实践结果及其检验,一般说来,完成了预定的计划,实现了原定的目标,就意味着实践的成功,反之就是失败。实践的功能或作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改变了原来客体的形态、性质和作用,使之成为一种合乎人的目的的存在物,即创造出了新价值或增加了价值,或者说为社会创造出了财富;二是表现实践主体方面,为主体创造了新的利用对象和消费对象,增进了主体的认识,提高了技能,增长了经验,丰富了体验,等等,总之是优化了主体的结构和增强了主体力量。实践活动一方面使主体客体化,另一方面又使客体主体化。实践活动反复不断地进行,既创造和扩大着人化世界,使自世界变成了人化世界,也丰富了人的内心世界即主观世界,增强了人的主体力量。
  5.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及其与人的实践活动的关系:
  (1)人在实践活动中,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及其规律,而且要依据自己的目的利用客观规律去改变客观世界的现存状态,使之成为符合人的目的要求的新的状态,即成为属人世界。因此,在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分化与统一的过程中,又同时形成了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的分化与统一。自在世界又称天然自然。从时间上看,自在世界是人类世界产生之前的自然界,是人类世界产生前的先在世界;从空间上看,自在世界又是人类活动尚未深入到的自然界,即尚未被人化的自然界。人类世界又称属人世界,它是在人类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人化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统一体。所谓人化自然就是指被人的实践改造过并打上了人的目的和意志烙印的自然。
  (2)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都具有客观实在性。
  这是2004年新增加的知识点。考生要着重把握,实践活动展开的几个基本环节。应特别注意分析题、辨析题的命题趋向。注意区别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二者存在着第一性与第二性的关系。而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都是客观的。注意人化自然不是主观世界。人们并不是在自在世界之外创造人类世界。而是在自在世界所提供的材料的基础上建造人类世界。人的实践可以改变天然自然的外部形态、内部结构乃至其规律起作用的方式,但它不可能消除天然自然的客观实在性。相反,天然自然的客观实在性通过实践延伸到人化自然、人类社会、人类世界之中,并构成了人类世界客观实在性的自然基础。
  (3)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的区别。
  自在世界是独立于人的活动或尚未被纳入到人的活动范围的自然界,其运动变化完全是自发的,一切都处在盲目的相互作用之中。人类世界则与人的活动不可分离。人化自然是被人的活动所改造过的自然,它体现了人的需要、目的、意志和本质力量;人的社会关系则是人的活动的对象化。人类世界的独特性就是它的主体性及其对主体实践活动的依赖性。人类世界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对象化,是人的对象世界。实践是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分化与统一的基础。生产实践不仅使天然自然发生形态的改变,而且把人的目的性因素注入其中,从而改变物质的自在存在形式,使天然自然这个“自在之物”转化为体现人的目的、满足人的需要的“为我之物”,这就是自然“人化”的过程。人们在从事生产实践改造自然的同时,又形成、改造和创造着自己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没有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就不可能有人与自然的现实关系。因此,自然的“人化”过程同时就是人类社会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生成的人化自然和人类社会及其统一,构成了人类世界。
  (4)自在世界与人类世界的联系。
  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在自在世界的基础上建造了属人的世界,从而使世界二重化为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又具有内在联系。这种内在联系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自在世界构成了人类世界存在和发展的自然基础,人类世界形成之后又反过来制约天然自然,不断地改变自在世界的界限。在实践中,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这两个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其次,天然自然通过人的实践活动转化为人化自然,人化自然又不可避免地要参与到整个大自然的运动过程中,这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自在世界的运动以其强大的力量强行铲除人化自然的痕迹,使人的活动成果趋于淡化和消失;二是人化自然改变了自然规律起作用的范围和结果,改变了各种自然过程,特别是生物圈内物质、能量的流通与变换,出现生态失衡、全球危机。从表面上看,生态平衡、全球危机是自然系统内平衡关系的严重破缺,实际上它是人与世界关系的严重失衡,因为这种危机是由于人的实践活动进入自然系统而导致的,它是以“天灾”形成表现出来的“人祸”。恩格斯早就提出了自然界“对人进行报复”以及“人类同自然的和解”问题。马克思也认为,应当合理地调节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人类本性的条件下进行这种物质变换。总之,人的实践活动是一种不断分化世界,不断使世界二重化,又不断统一世界的活动。对人来说,世界既是本原性的存在,又是对象性的存在。所以,马克思认为,不仅要从客体方面,而且要从主体方面,从“感性的人的活动”即实践方面去理解“对象、现实、感性”。
  (三)意识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1 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和能动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意识论从意识与物质的关系上科学地揭示了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全面地论证了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和能动性。
  (1)从意识的起源看,意识是物质世界高度发展的产物,既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又是社会的直接产物。自然界物质之所以会产生出它最美的花朵--人类的意识,这是自然界物质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决定的。意识是人类所特有的反映形式,它包括感知、思维以及情感、意志等全部心理活动。意识不仅是自然界的产物,而且是社会的产物。意识起源问题的科学解决,揭示了物质对于意识的根源性,意识对于物质的派生性,从意识的起源方面论证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证明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这一基本原理的正确性。
  (2)从意识的本质看,意识是物质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意识是物质的产物,但不是物质本身。从物质器官看,意识是特殊的物质--人脑的机能。人脑是意识的器官,但不是意识的源泉。从内容上看,意识是人脑对物质世界的反映,是对外界输入的信息不断加工制作的过程。意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在内容上客观的,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在意识中体现了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的对立统一。这种对立统一表现在:第一,从意识的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来看,意识的形式有感觉、思维、情感、意志等、这都是人的主观世界所特有的,但它们的内容都是来自客观物质世界。感觉是对客观事物外部现象的反映,思维是对客观事物内在本质的反映,情感是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而产生的态度的体验,意志是人们自觉地调节自己的行动以实现一定目的的意识形式,而目的是对人的需要和客观可能的双重反映。第二,从意识的主观差别和客观根源来看,意识的主观性还表现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差别性,同一主体在不同条件下的差别性。对于同一对象或同一客观过程,不同的人、不同的主体会有不同的反映,即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造成这种差别的根源却是客观的。第三,从意识的主观特征和客观基础来看,意识的主观性不仅表现为它是对客观对象近似真实的反映,而且还可能表现为它是对客观对象的歪曲的或虚幻的反映,但这种虚假的主观映象(如鬼神观念)仍然是对于客观对象的反映,都可以从现实世界中找到其物质“原型”。正确的意识和错误的意识的区别不在于它们是不是对存在的反映,而在于前者的反映是近似真实的,后者的反映则是虚假的。意识是物质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体现了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对立统一,这一唯物辩证地理解意识本质的原理,既批判了否意识始终依赖于被意识的对象和物质的实践活动,但它毕竟有着自己独特的本质规定。主观性、观念性是意识的相对独立性的主要表现;自由性、意向性、预见性、创造性、超越性和反思性等等是意识活动相对独立性的重要表现;错误意识表现出来的虚幻性,则是从另一侧面表现的意识活动的相对独立性。认意识客观内容的唯心主义,又批判了抹煞意识形式主观性的机械唯物主义和庸俗唯物主义。
  (3)从意识的作用看,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辩证唯物主义在肯定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的前提下,又承认意识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意识的能动性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意识反映世界是自觉的有目的的反映,具有目的性和自觉性。第二,意识不仅反映事物的现象,而且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不仅能反映现存事物,而且能追溯过去、推测未来,创造一个理想的或幻想的世界,具有能动创造性。第三,意识可以通过“思维操作”实现对客观事物的超前的、观念的改造,指导并通过实践把理想变成现实,从而改变、创造世界。这就是列宁所说的:“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此外,意识还能控制人体生理活动。意识的能动作用是十分巨大的,但它的发挥又是有条件的,它必须遵循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必须把正确的思想付诸实践,必须借助一定的物定条件和手段。
  2 世界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
  世界上复杂多样的各种现象都是物质世界自身的表现,世界的统一性就在于它的物质性。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包含三重意义:一是世界的本原是物质不是精神,坚持唯物主义反对唯心主义;二是世界只存在物质这一共同的本质,没有与物质平行而独立存在的精神本原,坚持世界本原问题上的一元论,反对二元论;三是统一于物质的最本质属性即客观实在性,而不是统一于某一具体物质形态或具体物质形态的某一属性,世界是在物质即客观实在性基础上的多样性统一,在世界统一性问题上要坚持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
  3.物质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多样性的统一,它包含两重含义:一是物质世界中各种事物和现象都是物质及其存在形式的不同表现,因而物质世界是多样的;二是物质的多样性又有其统一性,都统一于客观实在性。这也就是说,多样性是物质世界的多样性,统一性是物质世界的统一性,即物质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
  (1)自然界的物质性
  所谓自然界的物质性,即把自然界、自然事物理解为独立于人的精神之外的客观存在。旧唯物主义都坚持了自然界的物质性,但是旧唯物主义不理解社会的物质性,不理解人的实践活动本身是一种客观实在,因而不能坚持客观性原则,结果把历史过程理解为一种主观的存在,导致了历史唯心主义。旧唯物主义由于制造了“物质的自然”和“精神的历史”对立的神话,本身也成了“半截子”的唯物主义。
  (2)社会的物质性
  人类社会的物质性:第一,这首先表现在,构成社会的人是感性的物质性存在,没有人的社会是不可想象的。而人首先是一种肉体生命的存在,它是人的一切其他能力和属性的基础。第二,人类社会的发展有自身的客观规律。它既不是超自然、超社会的神意决定的,也不是某些英雄人物的个人意志决定的,而是一个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即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过程。第三,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的社会生产方式是物质性的。生产方式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产力是人们改造和征服自然的现实的社会物质力量。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关系,也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物质关系。第四,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决定力量,它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的过程,并集中体现了人类社会的物质性。
  4.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唯物主义一元论的根本要求。
  世界统一于物质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和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的理论基础。我们一切工作必须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下进行,因此,在工作实践中就必须坚持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所谓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就是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即从客观事物和实际情况出发,按照事物的本来面貌去认识事物,决定工作方针,使主观尽可能地与客观相符、一致。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就是要反对从书本、从原则或主观愿望出发,要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一切事物都存在于一定时空中,随着物质的运动,时空也在不断地变化。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善于发现事物的变化,不墨守成规,一切以时间、地点为转移,使思想跟上不断变化着的实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既要解放思想,反对思想僵化,落后于实际;又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空想,超越实际。
  Ⅳ 常见错误点拨
  1)物质就是物体。此观点不对。哲学的物质范畴,是一个最高、最普遍的范畴,它标志一切具有客观实在性的事物,但不能把它归结为某种形态或属性。物体只是物质的一种存在方式。
  2)存在脱离物质的运动,例如精神活动。此观点不对。物质和运动不可分,任何运动都有物质承担者,精神活动也有其物质载体,同时其反映的内容也具有客观性。
  3)运动是绝对的,因而承认静止就没有任何意义。这种看法不正确。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承认运动的绝对性,并不否认相对静止的意义,相对静止状态的存在也是有意义的。第一,承认相对静止才能理解运动;第二,相对静止是事物分化的基础,相互区别的前提;第三,事物相对静止状态的存在为科学研究提供了可能。
  4)把实践活动理解为要么是纯主观的活动,精神活动,要么是纯客观的活动,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它既不是纯精神的,也不是纯物质的。
  5)人类世界就是精神世界。人类世界是指人类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人化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统一,它是客观世界,而不是指精神世界。
  6)物质运动是永恒的,是说它的能量总和不变。物质运动的不灭,绝对性不仅从量上来看是不灭的,而且从质上来说,也是不灭的,即物质运动由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的能力永远不会消失。各种物质运动形式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相互转化。
  7)意识具有主观性,因而可以脱离物质,可以脱离客观世界。意识虽具有主观性,但是意识必须紧紧依赖于物质,任何荒谬的意识都可以找到它的客观依据。
  8)物质就是物质,意识就是意识,二者绝对对立的。这是对物质与意识关系的一种形而上学的理解。意识和物质的关系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二者是对立统一关系。意识和物质的对立、区别是指在“物质第一性和意识第二性”这个“有限的范围内”。超出这个范围,二者的对立、区别则是相对的,是说意识和物质又具有统一性。因为,从意识的产生看,意识是物质世界的产物,“意识根源于物质”从意识的本质看,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意识是物质的反映”没有被反映者就没有反映;同时意识和物质在实践的基础上又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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