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山东 > 公考资讯 > 正文

2013年烟台市公务员体检通知

2013-07-10 16:01:15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定于6月1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已经公布,请查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务员考录”栏目。(点击此处下载)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3年6月19日上午5:40

报到地点:烟台市公安局门口(烟台市莱山区长安路7号,乘坐17路、10路、52路、62路到广播电视台站点下车)

报到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当天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具体有关要求,查看《体检须知》(见附件)。

三、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和省有关规定及有关招考简章要求进行。

报考公安(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和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莱山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职位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其他问题

(一)体检人员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参加体检。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迟到。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资格,将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放弃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要写出书面材料,由本人签字,在体检前送交用人单位或考录主管机关。

(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四)体检费用约500元左右,由考生个人负担,直接交付医院。

附件:考生体检须知.doc
 

烟台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2013年6月15日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