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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

2013-06-25 06:08:13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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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局、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30号),2013年我市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60名人民警察(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2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 (1987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七)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直管理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人员不能报考。

(八)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另外,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其中,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6:00。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聊城市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须与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目测和资格初审:

报考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的考生报名后,本人务于2013年3月16日至19日(审核时间为9:00-17:30)携带2013年聊城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目测登记表(见简章附件)、身份证、户口本(带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印章页、索引页、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到景苑会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中银路口南300米路西聊城市工商银行北邻)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目测和资格初审合格,方可网上确认、缴费。凡未经目测和资格初审者,审核不予通过。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目测资格初审合格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3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6:00登录聊城市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3年4月9日9:00日-4月12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目测和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120元(每人每科40元)。

对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3月20日-3月21日(审核时间为9:00-16: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西路166号)821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3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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