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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烟台事业单位招聘648人 中专生也能报

2013-07-06 16:37:39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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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传来消息,2013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48名。其中包括卫生类岗位招聘396人,教师类岗位招聘56人,综合类岗位招聘196人。
  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报考年龄以岗位要求为准。记者查阅岗位需求表发现,非应届毕业生大部分年龄要求为1978年1月1日或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2年、2013年毕业生报考不受户口限制,其他人员报考应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岗位另有要求除外)。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的岗位。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期满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三年内(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的,可报考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报考的所有毕业生均须于2013年7月底前毕业。海外留学人员须于2013年7月底前,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不得报考应回避的单位或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9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受过劳动教养的、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道德败坏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情形的,不得报考烟台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
  报名时间:7月1日-7月5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烟台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综合类岗位2013年7月1日9:00-7月3日8:30;卫生类、教师类岗位2013年7月3日9:00-7月5日9:00。查询时间:2013年7月2日9:00-7月7日17:00。缴费时间:2013年7月2日9:00-7月6日17:00。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以报名系统记录为准),初审不予通过。报名网址:山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sdgwy.org)、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ytrsks.gov.cn)。
  特困大学生可减免考试费用
  根据规定,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7月4日-7月6日上午11:00携带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莱山区府后路2号)附楼5层520室(位于附楼5层西北面)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
  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数不够将核减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烟台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报名时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人员,必须出具录用或聘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试前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二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笔试时间为7月13日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13日,笔试科目为两科。卫生类岗位和烟台护校、莱阳卫生学校医学专业的教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按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2:8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卫生法律法规分医师法律法规和护理法律法规。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四类:临床医学、西医临床、外科、内科、儿科、口腔、眼科、妇产科、麻醉学、康复医学、全科医学、肿瘤学、重症医学、急诊、医学营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运动康复与健康、检验、超声、影像、放射、放射卫生等统一使用西医临床试卷,中医学使用中医临床试卷,护理、助产学等统一使用护理试卷,药学、药剂、中药学等统一使用药剂试卷。教师类岗位(含莱阳卫生学校非医学专业的教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教学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科,按教学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6:4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职业道德、时政方针以及教师法等有关法律知识。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科。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5:5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思想品德、法律常识、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岗位要求除外):岗位计划在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5-10(含)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11-35(含)人的,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36人以上的,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在烟台人事考试网查询,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烟台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面试不足60分不予聘用
  面试由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考评、试讲(说课)以及
  专业技能考评与试讲相结合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试题根据岗位特点单独命制。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请关注烟台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试结束后,教师类和卫生类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综合类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标准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应聘烟台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复审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对应聘烟台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咨询电话:0535-6905229,监督电话:0535-6789730。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网站: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www.ytrsks.gov.cn);
  公告、公示网站:烟台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hj.yantai.gov.cn/)
  注:所有招考信息以烟台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hj.yantai.gov.cn)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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