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山东公务员面试:政府如何过“紧日子”
办公设备的配置标准不健全,致使采购活动中随意采购高档和高配置产品的现象较为普遍
政府要过“紧日子”,其自身的行政办公支出如何做到厉行节约,从源头杜绝奢侈浪费?针对政府采购中出现的“只买贵的”,应进一步完善制度,管住“乱花钱”。
“高价”采购主要出自协议供货,特别是“定制”产品价格难以监管和把控
“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在规范政府购买行为、节约财政资金、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以及推动实现国家经济社会战略目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建立10多年来,政府部门自由随意花钱的现象在逐步减少,政府采购的实施范围逐步由货物类采购向服务类、工程类采购扩展。采购的内容不仅包括政府自身的行政办公支出,也开始逐步涵盖一些公益性强、关系民生的支出项目,比如,农机具购置、中小学免费教材、医疗器械及药品、安居工程、文化下乡等。目前,在全国政府采购总量中,进口产品比例保持在3%以内,较好地体现了国货优先的原则。
“虽然政府采购的功能不仅仅是节约资金,但政府在自身支出方面是否恰如其分、是否节约了资金,却是社会上最关注的。”贾康认为,当前政府采购制度还不完善,特别是在具体操作层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
比如,一些部门和单位采购需求确定不合理,“豪华采购”、“天价采购”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单位不顾实际需要一味讲排场,采购高档产品,明确提出要采购进口产品,有的则希望采购市场上最好的产品,明显超出基本办公需要,甚至加上了某些不合理的个性化要求。
今年2月,中国社科院公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一些地方政府在采购办公用品过程中,有近八成的商品高于市场价格。其中,56.1%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1.5倍;17%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1.5至2倍。
“报告中的一些数据和结论,颇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贾康认为,这些数据主要是出自一些地方的协议供货数据,而协议供货在政府采购中占的比例较低。从中央预算单位2012年统计结果看,协议供货占政府采购规模的比例为12%左右。此外,京东、淘宝的电商价格相对偏低,以此作为市场平均价来进行对比,并得出政府采购八成以上高于市场价格的说法,显然不够准确。
“但是,协议供货确实存在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现象,特别是一些特殊‘定制’产品,更难在价格上进行监管和把控。”贾康说,公众意见最大的是,采购人以“办公用品”为名,购买一些超出办公功能的豪华产品;供应商借“政府专供产品”为由来抬高协议价格,回避与市场价格的比较。
“有些时候,本来市场上的通用产品就可以满足办公需求,却非要多花钱搞‘定制’,难怪人们会质疑这背后存在的利益链条。”贾康指出,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共财政的精神和原则,也给政府的公正廉洁抹了黑,确实需要完善制度、堵住漏洞,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构建采购标准体系,杜绝所谓“政府特供产品”,力推批量集中采购,堵住漏洞
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的高档化采购倾向和协议供货价格虚高问题,财政部已经着手在制度层面上进行深化改革和调整:研究构建政府采购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和完善批量集中采购。
“批量集中采购,是为解决‘天价采购’或‘豪华采购’而推出的一项制度性改革,有利于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优势,从而得到更优惠的价格,实现财政资金的节约。” 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表示,从2011年8月起,财政部开始在中央单位推行台式计算机、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工作,节约资金成效明显。
2012年,中央单位共批量集中采购台式计算机74000多台,采购打印机18000多台。其中,台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中标价格比协议供货价低了10%—15%,比市场价低了10%,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中标价比协议供货价低了7%—8%,比市场价低了10%。今年,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增加笔记本电脑、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碎纸机、复印纸、空调等7个品目。
王瑛说,目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特别是通用类办公设备的配置标准不健全,也致使采购活动中随意采购高档和高配置产品的现象较为普遍。下一步,对政府部门办公设备特别是通用类办公用品,将依据资产配置标准和有关预算费用标准,来制定统一的采购标准。坚持经济适用原则,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建豪华办公用房,坚决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
同时,按照“市场可买、价格可比、耗材通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协议供货制度。市场可买,就是指协议供货产品型号、配置及所含售后服务,要与市场销售同型产品一致,杜绝所谓的“政府特供产品”。有市场产品作参照,价格可比、耗材通用才能水到渠成,才能堵住漏洞,避免政府花“冤枉钱”。
最大程度地提高透明度,实现政府采购阳光化,让公众知道“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
“政府采购作为公共支出的重要方式,应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开透明,这也是政府采购市场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贾康认为。
贾康说,虽然政府采购制度比过去有了不少的改进,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信息公开的程度还远远不够。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的互联互通,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和预算、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在这方面,国外一些好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比如,英国对政府采购程序有非常严明的规定,要求所有超过1万英镑以上的采购都必须上网发布,最终的采购合同具体条款也要公布。同时,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鼓励尽可能多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有效防止“共谋”、串标等暗箱操作和不公平竞争。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政府采购的商品、单价、购买对象等绝大多数细节,都需要向社会公开,让公众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贾康指出,有关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并深化联动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在发现问题的同时,注重对问题的深入分析,揭示高价采购背后的政府采购体制障碍、制度缺陷、机制缺失、管理漏洞等问题,推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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