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热点:假宽带“缺斤少两”
背景链接
“我国的宽带资费水平相当于韩国的124倍。”这一惊人的论断自去年年中在《中国信息社会发展报告2010》中出现后,就一直被反复提及,作为批评我国宽带资费过高的最给力数据。更有专家在公开场合言之凿凿地称“国外宽带平均网速大概为100Mbps,美国95%的家庭已经普及100Mbps宽带了”。一时间,中国宽带成了“极高价”、“极低速”的代名词,民怨沸腾。
一些用户投诉称,自己花钱买了更快的宽带,但网速并没有快起来。有关报告指出,国内超半数用户实际宽带下载速率低于运营商提供的名义宽带速率,中国的宽带是“假宽带”。
国内多数用户办理的固网宽带带宽为2M或4M,理论上应有256KB/s或512KB/s的网速。但实际上,国内用户平均上网速度仅为142.2KB/s或232.7KB/s,与名义速度相差很大。宽带运营商、宽带公司提供的宽带普遍“缺斤少两”———他们将一个宽带同时卖给许多用户,却对用户谎称所售宽带为独享宽带,并按独享宽带的标准收取费用。
问题折射
国内家庭宽带“缺斤少两”,表明运营商普遍存在着价格欺诈和价格垄断问题。为了打击竞争对手,保护自己的利益,中国电信通过所谓“清理”流量穿透断网,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加上国内的宽带接入价格长期居高不下,这些都说明电信在宽带接入细分市场上存在垄断行为。
在其他国家,运营商提供的家庭宽带多为共享宽带,但人家对用户如实相告,不会谎称所售宽带为独享宽带。虽然网速上不去的根本原因是基础投入不够,但用不法手段来欺骗用户获利的行为是不应该的。其次,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家庭宽带,网速普遍比中国高,价格普遍比中国低。
另一方面,这一现象也折射出,当前在我国,消费者维权难是一个普遍现象。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我国缺少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民事诉讼领域没有特定的公益诉讼制度,更没有规定谁有公益诉讼代表人的资格,因此难以达到理想的维权效果。
解决办法
在互联网和信息化领域,都要依赖于网络平台,宽带价格其实是全社会信息化的一个成本问题。价格的居高不下显然加大了国内用户的信息化成本,这与我国电信基础设施发展速度、信息化进程、网民成长脚步都是不相称的。如果这种价格能够降下来,对国家信息化建设将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首先,消费者应当克服“不敢维权”的畏惧感和“无以维权”的自卑感,如果向价格、质监、工商等部门投诉得不到解决,就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看,国家应当尽快建立完善的公益诉讼制度,从制度上实现对消费者权益的最大保护。否则,消费者的维权尴尬仍难以摆脱。
其次,对于宽带“缺斤少两”之类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应当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以公权机关、公益组织的名义“代表”消费者群体,以司法手段“集中”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通过公益诉讼的形式,将消费者的维权行动聚合、放大,有效整合消费者、公权机关、公益组织、司法机关的力量资源,推动垄断行业、公共服务行业提高服务水平,逐渐打破行业垄断,形成均衡、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新格局。
“我国的宽带资费水平相当于韩国的124倍。”这一惊人的论断自去年年中在《中国信息社会发展报告2010》中出现后,就一直被反复提及,作为批评我国宽带资费过高的最给力数据。更有专家在公开场合言之凿凿地称“国外宽带平均网速大概为100Mbps,美国95%的家庭已经普及100Mbps宽带了”。一时间,中国宽带成了“极高价”、“极低速”的代名词,民怨沸腾。
一些用户投诉称,自己花钱买了更快的宽带,但网速并没有快起来。有关报告指出,国内超半数用户实际宽带下载速率低于运营商提供的名义宽带速率,中国的宽带是“假宽带”。
国内多数用户办理的固网宽带带宽为2M或4M,理论上应有256KB/s或512KB/s的网速。但实际上,国内用户平均上网速度仅为142.2KB/s或232.7KB/s,与名义速度相差很大。宽带运营商、宽带公司提供的宽带普遍“缺斤少两”———他们将一个宽带同时卖给许多用户,却对用户谎称所售宽带为独享宽带,并按独享宽带的标准收取费用。
问题折射
国内家庭宽带“缺斤少两”,表明运营商普遍存在着价格欺诈和价格垄断问题。为了打击竞争对手,保护自己的利益,中国电信通过所谓“清理”流量穿透断网,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加上国内的宽带接入价格长期居高不下,这些都说明电信在宽带接入细分市场上存在垄断行为。
在其他国家,运营商提供的家庭宽带多为共享宽带,但人家对用户如实相告,不会谎称所售宽带为独享宽带。虽然网速上不去的根本原因是基础投入不够,但用不法手段来欺骗用户获利的行为是不应该的。其次,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家庭宽带,网速普遍比中国高,价格普遍比中国低。
另一方面,这一现象也折射出,当前在我国,消费者维权难是一个普遍现象。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我国缺少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民事诉讼领域没有特定的公益诉讼制度,更没有规定谁有公益诉讼代表人的资格,因此难以达到理想的维权效果。
解决办法
在互联网和信息化领域,都要依赖于网络平台,宽带价格其实是全社会信息化的一个成本问题。价格的居高不下显然加大了国内用户的信息化成本,这与我国电信基础设施发展速度、信息化进程、网民成长脚步都是不相称的。如果这种价格能够降下来,对国家信息化建设将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首先,消费者应当克服“不敢维权”的畏惧感和“无以维权”的自卑感,如果向价格、质监、工商等部门投诉得不到解决,就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看,国家应当尽快建立完善的公益诉讼制度,从制度上实现对消费者权益的最大保护。否则,消费者的维权尴尬仍难以摆脱。
其次,对于宽带“缺斤少两”之类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应当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以公权机关、公益组织的名义“代表”消费者群体,以司法手段“集中”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通过公益诉讼的形式,将消费者的维权行动聚合、放大,有效整合消费者、公权机关、公益组织、司法机关的力量资源,推动垄断行业、公共服务行业提高服务水平,逐渐打破行业垄断,形成均衡、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新格局。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