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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出台惠农政策(一)

2013-06-19 09:09:24 字号: | | 【 打印 】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9月7日正式发布,我国农民在60岁后将能享受国家普惠式的养老保障。这项重大的惠农政策,是我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一步,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新农保是改善农民生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取消农业税、实行农业直补、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建立新农合,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他们高兴地称之为“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而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为广大农民提供老年基本生活保障,使农民“养老不犯愁”。这项关系亿万农村家庭和谐幸福的好政策,有望从制度上解决农民老有所养的问题,实实在在地改善农民生活,并通过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经济自立能力进而推动更为和谐的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和干群关系,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新农保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建设,有利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限于国家财力,农民的养老保障主要靠土地、家庭和集体组织解决,未能和城镇职工一样拥有社会化的养老保障。新农保的实施,将实现城乡居民在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制度平等,逐步缩小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差距。由国家财政为农民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是新农保的一大特点。这一做法在当前农民收入水平总体偏低的情况下,能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地照耀农民,使广大农民更多地分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切实推进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延伸,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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