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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日照市岚山区职业中专招聘专业教师简章

2013-07-04 09:45:33 字号: | | 【 打印 】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中专教师队伍建设,加快职业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4名。招聘简章制定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

4、具有岗位所需的相应三级以上(含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5、身体健康,体貌端庄。

岚山区教育系统内在编和计划内编外聘用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30日至7月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岚山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岚山中路日照银行506房间)。

3、报名时应提交:①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所需表格从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行下载,认真填报信息后用A4纸打印并粘贴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二代身份证及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一律用A4纸复印。

4、按所学专业选择学科,报考学科一经确定,不允许改报。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区监察局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和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报名。

(三)考试

考试为面试。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中等职业学校教材。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报考人数超过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加试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分学科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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