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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省青岛市大学生村官选聘补充规定

2014-01-15 15:09:25 字号: | | 【 打印 】
  山东省2014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青岛市)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1、选调范围:全国“211工程”高校和省内普通高校2014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4年应届研究生学历优秀毕业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
  2、选调条件:全国“211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不限专业。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为主要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校(院系)学生会副主席、校(院系)学生会秘书长、校(院系)学生会某部部长,党支部书记。
  其他条件同山东省2014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二、选调专业
  本科生: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中的教育学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硕士研究生: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三、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532—80899150
  传真电话:0532—80899151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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