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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济宁市)

2013-06-11 00:08:14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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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选调优秀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辅导简章

2013年山东选调优秀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信息汇总

山东选调大学生村官考试交流群:104916393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非全国“985”和“211”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为主要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其他同《山东省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二、选调专业

本科生: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中的教育学类、其他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硕士、博士研究生: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中的教育学类、心理学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三、咨询电话及传真

0537—2966021、2966022(传真)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2013年1月25日

● 备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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