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省选调生面试通知
为扎实做好2012年选调生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定于2012年4月14日至16日上午(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按照相对集中原则,在全省设置6个考点28个考场。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安排在省检察院、烟台、日照、德州4个考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安排在淄博、滨州2个考点。面试考点及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主要测试从事基层工作应具备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处理实际问题、组织协调、人际交往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过程实行全封闭。
三、职位划分。各市面试职位按市、县(市、区)和学历划分。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面试职位按市划分。博士研究生按硕士研究生职位、硕士研究生按大学本科生职位报考人员,按实际报考职位参加面试。高学历报低学历职位考生名单详见附件3。
四、基本程序
1、确认。4月10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请考生本人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发送“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确认参加面试(确认不参加面试)”到面试考点公布的手机号码,确认是否能够按时参加面试。
确认手机号码:省检察院考点15065313509,烟台考点13791189955,日照考点15906336176,德州考点15905347327,淄博考点18606435949,滨州考点13854328253。
办公电话:省检察院考点0531-83011085,烟台考点0535-6789846,日照考点0633-8781186,德州考点0534-2687677,淄博考点0533-3184072,滨州考点0543-3162280。
2、报到。请考生于《面试考点及具体时间安排表》确定的本人参加面试时间的前半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携带资格复审资料和证件到考点指定地点报到。即4月14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4月13日下午报到;4月14日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4月14日上午报到;4月15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4月14日下午报到;4月15日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4月15日上午报到;4月16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4月15日下午报到。面试资格复审资料清单见3月16 日在山东选调生网站公布的《2012年选调生面试预备通知》。考点工作人员在考生报到时组织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领取《面试准考证》。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结束后,将《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原件交考点。
3、面试。面试当天,考生须凭本人《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没有核发《面试准考证》人员不准参加面试。
4、公布成绩。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每半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所有面试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考察人选分数线。
5、领取选调审批表。列入考察范围人员现场领取《高等院校毕业生选调审批表》(各市考生一式三份,各系统考生一式四份),带回填写。考察组到考生所在高校(项目生所在单位)考察时收回。
6、体检。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由报考单位安排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保障措施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今年实行“五统一、四回避、四抽签、两监督”。“五统一”指全省统一面试时间、统一面试程序、统一命制试题、统一抽调考官、统一组织实施。“四回避”指考官、考生、社会监督员、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工作回避,一个市(系统)的考官、考生不安排在同一考点。“四抽签”指考官、考生、社会监督员、工作人员每场面试前分别通过抽签确定考场。“两监督”指纪检监察部门派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全过程参与,全方位监督;每个考场内均设社会监督席,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现场监督。
六、注意事项
1、考生不准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等参加面试,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必须是教育部或所在省、高校统一印制并加盖公章,自荐材料无效。因丢失等原因暂不能提供的,须由学校出具证明或出具《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可先准予参加面试,5月1日前再直接向省委组织部选调办补交原件。不能按期补交原件的,已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