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省选调生面试填报志愿的通知(枣庄市)
按照2012年山东省选调生招考简章要求,录取计划在11人(含11人)以上的职位,须组织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以县(市、区)为单位填报志愿。为做好我市选调生志愿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志愿人选范围
报考枣庄市应届大学本科生职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职位的考生不再填报志愿。
二、录用计划分配
县(市、区) 录用计划数 大学本科生职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滕州市 3 4 薛城区 2 2 山亭区 2 3 市中区 2 3 峄城区 2 2 台儿庄区 2 2三、填报志愿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4月7日上午8:30。
地点:枣庄市新城市政大厦750房间(枣庄火车站或枣庄汽车站换乘BRT到凤鸣湖换乘站下车)。
四、有关要求
1、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应届本科生于8:30前报到,9:00开始填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0:00前报到,10:30开始填报。
2、进入我市面试范围需填报志愿的考生务必于4月5日12:00前,编辑短信内容“应届本科或项目生+姓名+笔试准考证号+参加或不参加”发送至13561152856进行确认。
3、考生须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报到,两证缺一不可。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打印版)原件。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填报志愿的考生,可由其指定的委托人持考生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到现场代为填报。
4、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填报。每个职位按1:3的比例填报。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一个职位报满后,其他考生不得再填报该职位。每名考生填报时间不超过2分钟,志愿填报后不得更改,并现场签字确认。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填报顺序。
5、每组志愿填报结束时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志愿填报开始后报到的,须待其他面试人选填报志愿结束后,方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填报。
附件:枣庄市2012年选调生填报志愿委托书
联系电话:0632-8685869 13561152856
传 真:0632-868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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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201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