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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选调生招考补充说明(青岛市)

2013-06-20 06:09:57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2年选调生考录工作的通知》(鲁组发〔2011〕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山东省2012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如下说明: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1、选调范围

全国“211工程”高校和省内普通高校2012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2年应届研究生学历优秀毕业生。

2、选调条件

全国“211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不限专业。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为主要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他条件同山东省2012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二、选调专业

本科生: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中的教育学类、其他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中的药学类,管理学。

硕士研究生: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博士研究生不限专业。

三、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532—80899150

传真电话:0532—80899151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硕文教育网

青岛市委组织部选调办

201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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